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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环境保护局朝天区农业局关于加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日期: 2014-04-10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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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按照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关于秸秆禁烧推进综合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广环发〔201410号)的要求和区人民政府总体部署,现就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推进农作物综合利用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现秸秆禁烧、推进综合利用、发展秸秆经济是保护环境、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还比较低,夏收秋收时节大量秸秆在野外焚烧,也有一些在村庄内乱堆乱放,既浪费了资源,又污染了环境,还影响了村容村貌和交通安全。环保部门要加大巡查和违规处罚力度,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农业部门要抓好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工作,抓好示范,带动秸秆综合利用。加强联合收割机的管理,做到机收不留高桩,秸秆粉碎还田;各乡镇一定要充分认识搞好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这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划定禁烧范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1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规定,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区划分工作,全区范围内实行区域禁烧。划定重点区域:城区周围5公里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2公里内;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旅游景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源等周围1公里内。④场镇、居民集中居住区周围1公里内。

(二)推进综合利用。一是秸秆肥料化利用。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减少化学肥料使用,在我区水稻、小麦产区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重点推广秸秆覆盖还田、秸秆腐熟还田;对有条件的地区大力推广机械化粉碎还田,以提高土壤肥力,增强农业综合能力。二是秸秆饲料化利用。鼓励奶牛、肉牛、羊养殖场(户)发展秸秆饲料,推广秸秆直接粉碎饲喂技术、秸秆微生物发酵技术、秸秆氨化技术。三是秸秆基料化利用。发展以秸秆作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以稻草秸秆为原料,发展稻草覆盖种植食用菌;以麦秸、豆类、玉米杆等为原料,推广大棚食用菌生产。四是秸秆原料化利用。积极引进企业,利用秸秆纤维生产板材、制作工艺品、生产活性炭、木糖醇等。五是秸秆燃料化利用。大力推广秸秆沼气(生物气化)、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秸秆热解气化、直燃发电和秸秆干馏、炭化和活化等技术,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

(三)强化政策扶持。要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将秸秆还田、青贮等加工利用的相关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秸秆处理机械给予信贷支持,对各类秸秆工业利用及加工项目,落实财政、税收、土地征用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向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流动。

 (四)广泛宣传动员。采取悬挂禁烧标语、组织宣传人员深入村组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管理办法》。通过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农户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农作物秸秆禁烧的知晓率,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既深入人心,又深得民心。

三、建立机制,注重长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采取“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方式,加快构建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决杜绝秸秆随意焚烧现象。

各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实施方案,于420日前报送区环境保护局和区农业局。

附件:广元市朝天区2014年秸秆禁烧部门联系名册

 

 

 

广元市朝天区环境保护局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

201442

 

 

 

广元市朝天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4年4月2

附件:

广元市朝天区2014年秸秆禁烧部门联系名册

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移动电话

值班电话

环保负责人

赵志东

纪检组长

18980163052

8677156

农业负责人

向启栋

总农艺师

13981214850

8622389

环保联络员

徐代军

大队长

13808122972

8622026

农业联络员

王鑫语

土肥股股长

15282017082

862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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