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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4-04-14   发布机构: 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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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广朝教科发〔2014〕38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片区学校会计统计室:

    根据省教育厅、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及广元市教育局的工作要求,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国家环保卫生城市和省环保模范城市创建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设整洁、卫生、优美、和谐的校园环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卫生新风尚

    (一)加强校园环境文化建设。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的理念与要求贯穿于学校文化层面。各校(园)要通过班团队主题活动、校园广播,设立宣传栏、出黑板报(墙报)、新建和利用现有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弘扬文明卫生新风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开展“小手拉大手”社会实践活动。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和文明劝导活动,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倡导良好的生活习俗和文明的行为方式,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区的联系作用,不断提高学生、家长及社会的文明卫生素质。

    (三)强化师生行为习惯和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深化城乡环保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切实做到环境综合治理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开展演讲、征文、书法、美术、摄影、文艺表演等社会实践活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二、突出重点整治,优化学校育人环境

    (一)加强校园环境卫生和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大对教学区、办公区、运动区、生活区、厕所、阴(阳)沟、垃圾库等重点区域的治理力度,大力推进校园“六化”(绿化、美化、净化、亮化、文化、特色化)建设,彻底消除校园卫生薄弱环节和盲点死角,彻底治理校园“十一乱”(乱吐、乱扔、乱倒、乱停、乱放、乱摆、乱贴、乱建、乱搭、乱拉、乱涂),努力实现校园“十一无”(无蝇、无鼠、无蚊、无蟑螂、无蛛网、无尘、无污物、无异味、无“牛皮癣”、无卫生死角、无安全隐患),营造整洁优美、特色鲜明、文化氛围浓厚的育人环境,大力提升学校形象和办学品位。

    (二)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各校(园)要认真开展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跟踪清除各类隐患。要主动配合交警、工商、城管等部门,整治校园周边交通、治安秩序,加强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出版物经营摊点、流动饮食摊点监督管理,排查校园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加大学校施工管理,切实加强校园周边卫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同城管、交通、环保等单位,做好学校周边“禁噪”、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整治,确保校内环境洁静、安全、文明、卫生。

    (三)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各校(园)要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纳入总体工作安排,纳入对教师、班级的考评内容,纳入学生素质教育综合监测内容。要做好分类收集处理的宣传教育,让学生自觉形成环保意识。

    三、加强领导,健全工作长效机制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制。各校(园)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化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意义的认识。健全长效机制,把“进学校”活动与教育教学相结合,把集中治理与常规管理相结合,把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把环境治理与养成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校园治理与助推社会治理相结合。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要进一步加强组织,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形成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工合作的工作体制。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职责,切实做到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构、人员、措施、经费“四落实”。实行工作绩效首问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岗位责任制和暗访曝光问责制,切实加强日常工作督查。各校(园)要及时总结、反馈活动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区教科局安全股。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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