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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朝天镇2014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4-04-28   发布机构: 朝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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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属各有关部门:

    《朝天镇2014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应急措施,并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8日

  朝天镇2014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朝天镇位于区政府所在地,境内地质灾害点多、面广,且成灾快,类型复杂。近年来,由于受“5.12”汶川特大地震和人为工程活动的原因,使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已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救援体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2013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是将朝天村1组明月峡景区滑坡、朝天中学滑坡、朝天职中滑坡等6处纳入市级重点监测。二是将朱家村四组刘家学堂头滑坡、三滩村二组易家坪崩塌等27处纳入为区级重点监测。三是2013年新增地质灾害点有:军师村3组蔺兴明房后滑坡(坎坎上);军师村4组三叉口河崩塌;清风村2组景家坟滑坡。

   上述各点已经专家分别按地质灾害级别和危害等级进行了划分,通过一年的观察与监测,尚未出现较大变化和异常迹象。

   二、2014年地质灾害防御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坚持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谁诱发、谁治理”的基本方针,切实健全群策群防体系,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御能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2014年防治区预报

重点防治Ⅰ区:朝天中学滑坡、明月峡崩塌等6处重点地质灾害点规模大,威胁农户和人口多。

重点防治Ⅱ区:田沟头滑坡、气象局不稳定斜坡等。

重点防治III区:重岩村4组蔺家咀滑坡、达家山滑坡。

一般防治区:其余地质滑坡地段。

   四、2014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对象

1、朝天职中滑坡:该地质灾害点隐患,如汛期降雨量大,排水不畅,易形成地质滑坡,要进一步落实好群测群防体系和应急措施。该滑坡体体积约72万立方米,直接威胁朝天职业中学和朝天村四组部分村民900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朝天村村两委为监管监测责任主体,仇子林是该点的具体责任人,刘安泽是该点的监测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工作。

2、明月峡崩塌:该点威胁农户较多,危及范围较宽,涉及240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落实好群测群防体系和应急措施。仇子林是该点监测具体责任人,赵文浩、谢刚是该点的监测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工作。

3、田沟头滑坡:该地质灾害滑坡,如汛期降雨量大,排水不畅,易形成地质滑坡,要进一步落实好群测群防体系和应急措施。该滑坡体积约20万立方米,直接威胁20户92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刘文科是该点监测具体责任人,何昌德、赵永金是该点的监测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工作。

4、气象局不稳定斜坡:该地质灾害不稳定斜坡,如汛期降雨量大,排水不畅,易形成地质滑坡,要进一步落实好群测群防体系和应急措施。该滑坡体积约1.1万立方米,直接威胁80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张厚良是该点监测具体责任人,白成江是该点的监测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工作。

     五、预防方案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监测防治责任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国土、安全的副镇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朝天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见附1)。镇人民政府将与各村签定目标责任书,同时以预案表形式落实重点地质灾害易发点的监测和防治责任,监测和疏散组织单位和责任人为各村(居)委会及其负责人,主管单位为镇人民政府,主要责任人为联系村领导或干部。各村(居)委会应将具体的监测、防治责任再行分解落实,并上报镇安办和朝天国土所。

(二)强化宣传,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监管体系

各村(居)委会要大力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使广大干部群众掌握基本的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报知识和避让措施,进一步强化防灾、减灾和救灾意识;要建立和完善村、居委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各村(居)委会要立即行动起来,组织有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对所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回检查,对其发展趋势做到心中有数,尽最大努力将我镇地质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完善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村(居)委会和镇属有关部门应认真按照“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内容落实好预防措施,特别是灾害防范预案的制定和实施要落到实处。同时,各村(居)委会要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确保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附:1、朝天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名单

     2、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3、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

     4、地质灾害汛期巡视制度

 

 

 

 

 

 

 

 

                                                                 

抄送:区政府办,区防震减灾局,区安监局,区应急办。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党政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印发 

附1:

朝天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成明   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卢征华   人民政府副镇长

高  峰   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朱  江   副科级组织员、社会事务与计生办主任

陈汝明   党政办主任

陈左强   财政所所长

蔺文培   安监办主任

赵菊明   民政所所长

刘德清   林业站站长

尹长久   朝天中心国土资源所所长

米  晶   朝天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高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尹长久、蔺文培二同志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附2: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一、   地质灾害分级

地质灾害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和特大级。标准如下:

(一)一般级: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不大者。

(二)较大级:因灾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者。

(三)重大级:因灾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造成重大社会影响者。

(四)特大级: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特大者。

二、速报要求

(一)发生一般级地质灾害,所在村、组应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应立即向区地质灾害主管部门上报,并迅速组织调查作出应急处理。

(二)发生较大级地质灾害,所在村、组应要在1小时内向镇人民政府报告,镇人民政府应在2小时内上报区地质灾害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

(三)发生重大级地质灾害,所在村、组应在1小时内报告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应于2小时内上报区地质灾害主管部门,并组织调查作出应急反应。

(四)发生特大级地质灾害,所在村、组应在30分钟内报告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于2小时内报区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并作出应急处理。

三、速报内容

(一)速报报告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员数、灾害类型、灾类具体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发展趋势、治理措施和对策。

(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位置、时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可能的间接损失、灾害类型、规模及灾害发生原因(包括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发展趋势、已采取防洪对策、措施、今后防治工作建议等。

 

 

 

 

 

 

 

 

附3:

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

 

一、汛期值班由镇长负总责,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实行轮流带班制。

二、在暴雨和久雨天气,必须坚持昼夜值班,每天报告一次,有灾报灾情,无灾报平安。联系电话:(0839)8622194、13881209186。

三、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实行定人、定点监测和定时报告。

四、值班期间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五、如遇险情、值班人员必须按速报制度迅速上报有关部门。

六、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落实村巡逻检查人员。

 

 

 

 

 

 

 

 

 

附4:

地质灾害汛期巡视制度

 

一、汛期地质灾害巡视制度由镇长负总责,对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巡查由分管领导带队携村、组干部以及监测人员随时进行检查。

二、在暴雨或久雨天气,坚持每天巡视,在主汛期(5-10月15日)应对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每天巡视两次以上并报告情况;联系电话:(0839)8622194、13881209186。

三、辖区内的主要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必须由专人负责巡查。

四、巡查期间做好监测记录,如遇险情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五、各村要设立地质灾害汛期电话。

六、汛后,适时组织力量对各灾害点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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