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2605/2014-00022 |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4-04-30 |
发布时间: 2014-04-3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附件1:
朝天区“环保执法检查年”活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全区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营造公平、健康、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特提出如下“环保执法检查年”活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年”活动,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行为,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提升排污单位的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促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管理行为,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做到履职尽责;进一步推进突出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改善环境质量。
二、工作重点及分工
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年”活动是贯穿我区环境执法全年工作的主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十大”专项执法检查
1.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对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位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等周边的工业企业;严查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排污口取缔关闭情况,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改情况,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情况。
牵头单位:生态股
负责 人:蒲元成
联络 员:蒲元成
联系电话:0839-8623564
参与单位:污控股、环境监察大队、科标股
实施单位:生态股
2.开展污染物总量减排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情况、水泥脱硝设施运行情况,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重点企业减排资料、台账(包括中控系统、DCS系统和大气重点行业电子台账)的组建情况。
牵头单位:总量办
负责 人:王小龙
联络 员:王小龙
联系电话:0839-8622909
参与单位:行政审批股、污控股、生态股、科标股
实施单位:总量办
3.开展涉重金属及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涉排放重金属污染物企业。重点检查行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危废产生企业。现场重点检查内容:涉重金属污染企业生产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污染防治落实情况、危险废物处置(储存、处置、运输台账等)情况、被查处及整改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污控股
负责 人:王小龙
联络 员:王小龙
联系电话:0839-8622909
参与单位:环境监察大队
实施单位:污控股
4.开展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风险源企业是否进行风险评价,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是否配套建设风险防范设施及配备应急物资,是否稳定达标排放,是否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牵头单位:环境监察大队
负责 人:徐代军
联络 员:张丽玲
联系电话:0839-8622026
参与单位:污防股、行政审批股
实施单位:环境监察大队
5.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发放、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建设运行、新车和转入车辆登记注册执行标准和贯彻落实有关机动车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等情况。
牵头单位:总量办
负责 人:王小龙
联络 员:王小龙
联系电话:0839-8622909
参与单位:环境监察大队
实施单位:总量办
6.开展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开展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单位辐射安全综合检查,落实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提升此项核技术利用作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使用I、II类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场所、乙级以上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和放射源与放射性废物暂存场所实施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加大对违法企业的行政处罚力度,推进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的实施,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和辐射安全。
牵头单位:核与辐射安全管理股
负责 人:张丽玲
联系电话:0839-8622026
参与单位:环境监察大队
实施单位:核与辐射安全管理股
7.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未办理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手续、废水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加强禁养区环境管理,减轻农村面源污染。
牵头单位:生态股
负责 人:蒲元成
联络 员:蒲元成
联系电话:0839-8623564
参与单位:污防股、生态股
实施单位:生态股
8.开展矿山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探矿、采矿等矿山建设项目选址是否处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禁区内,是否按规定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是否按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环保措施。
牵头单位:环境监察大队
负责 人:徐代军
联络 员:张丽玲
联系电话:0839-8622026
参与单位:污控股、生态股、行政审批股
实施单位:环境监察大队
9.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按照全国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牵头单位:环境监察大队
负责 人:徐代军
联络 员:张丽玲
联系电话:0839-8622026
参与单位:污控股、生态股、行政审批股
实施单位:环境监察大队
10.开展交叉执法检查。组织各股室、队、站对重点流域、区域、行业开展交叉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网格化”、“分类别”、“痕迹化”和“诊断式”等制度或办法建立落实情况;污染源“一源一档”建立完善情况。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搭建环境执法人员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平台,提升全局环境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
牵头单位:各专项工作牵头股室
负责 人:各专项工作牵头股室负责人
参与单位:相关股室
实施单位:各专项工作牵头股室
(二)强化“两法”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影响饮用水源水质、违法处置危险废物、非法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私设暗管偷排有毒物质、严重阻扰环境监督检查、擅自闲置拆除污染治理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行为作为追究环境刑事犯罪的重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单位:法宣股
负责 人:谢 云
联系电话:0839-8623563
参与单位:办公室、机关支部
实施单位:法宣股
(三)认真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
对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硬件建设以及执法人员培训和持证等情况进行检查;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我局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抽查和规范。
牵头单位:法宣股
负责 人:谢 云
联系电话:0839-8623563
参与单位:办公室、机关支部
实施单位:法宣股
三、组织领导
成立朝天区“环保执法检查年”活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由局长白浩志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代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 “环保执法检查年”活动的具体工作。
四、工作步骤
“环保执法检查年”活动从2014年4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4月)。各股室、队、站根据局内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落实责任,在辖区内开展自查自纠,摸清底数。
(二)集中整治,交叉督导阶段(2014年4月—10月)。各股室、队、站集中开展整治,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分类梳理,依法查处,认真整改。区环保执法检查年活动领导小组将以“交叉执法检查”的方式分时段分组开展督查督导。具体安排如下:
4月,重点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执法检查及后督察工作;5至6月,重点开展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源专项执法督查督导;7至8月,重点开展污染减排、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环境污染专项执法督查督导,开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法制督查;9至10月,重点开展核与辐射源污染防治、矿山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督查督导。
(三)完善总结,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11月—12月)。各股室、队、站要在集中检查、整治和督查督导的基础上,采取综合手段,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做到“不搞过场、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全区环保执法检查年活动在区环保执法检查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各牵头股室要充分认识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相关股室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把握时间节点,做到动员部署及时深入、集中检查抓住重点、督查督导务求实效、整改提高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法,强化督导。采取联查联办、督查督办、责任追究等方式,加大执法力度。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领导小组将按计划推行“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晴天查与雨天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督查督导,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环境问题将进行限期督办,确保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上报信息。各股室、队、站要加强调度,动态把握各个节点及总体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四)加强考核,确保执法工作收到成效。我局将“十大行动”列入2014年度环境执法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先进典型予以推广,对重视不够、实施不力、效果不佳的股室进行全局通报。
附件二:
朝天区“环保执法检查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白浩志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 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 荣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 蓉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赵志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谢 云 办公室负责人
邱群南 环境监测站站长
蒲元成 生态与农村环境管理股负责人
徐代军 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负责人
李 乾 科技标准与监测股负责人
王小龙 总量减排办负责人、污染防治股负责人
严 伟 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张丽玲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代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 “环保执法检查年”活动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