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朝府办发〔2014〕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挖掘、整理和培育具有朝天特色的餐饮文化,打造富有朝天特色的餐饮品牌,提升我区餐饮业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推动全区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于2014年6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二届“名菜、名小吃”评选活动,现将《第二届朝天“名菜、名小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2日
第二届朝天“名菜、名小吃”评选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加快推进全区餐饮业发展,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餐饮品牌,提升餐饮档次和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宗旨
为适应全区服务业发展需要,按照“就地取材、节俭实用”的原则,深入挖掘和打造全区餐饮特色和品牌,加强餐饮企业间烹饪技艺的学习与交流,进一步形成具有朝天特色的餐饮品牌,促进全区餐饮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第二届朝天“名菜、名小吃”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罗 聪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田新华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苏茜萍 区政协副主席、区工商联主席
成 员:杨其伟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惠民帮扶中心主任
黄烈锋 区商务局局长
李天润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 勇 区网管中心副主任
方小华 区商务局副局长
兰正辉 区旅游局副局长
罗光明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加军 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赵小蓉 区商务局服务业发展协调股干部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由方小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组委会将协调四川省烹饪协会提供特别支持。
各乡镇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名菜、名小吃”评选工作。
三、评选范围
凡在全区范围内面向市场经营、有固定经营场所、店容店貌好、符合卫生要求的各类餐饮企业及个人均可免费报名参评。
四、评选内容
(一)朝天名菜包括:以地方或民间传统技法制成的具有地方特色的菜肴。
(二)朝天名小吃包括:面点、熟食、糕点、风味食品、特色风味烧烤、腌制品。
五、评选要求:
参加本次评选活动的名菜和名小吃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地方传统风味特色,能体现我区特有的餐饮文化和地域特征;
(二)主要原料为本地生产,突出我区传统技法;
(三)制作工艺精道,质量优良,营养结构合理,价格适中;
(四)有良好的信誉,或新研制开发、具有较好的市场发展潜力。
六、评选时间和步骤
按照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企业申报、乡镇初审、集中展示、专家评审的方法进行。
(一)组织发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方案精神,认真做好辖区内的组织发动工作,广泛深入地宣传本次活动的目的意义,积极动员餐饮企业和个体户踊跃报名参评。区内各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传播优势,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
(二)企业申报(5月15日~20日):各参评单位将申请参评的菜品按报名表要求认真填写,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申报。
(三)乡镇初审(5月20日~2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对企业申报参评的菜品按评定标准进行初审,重点对企业的资质、信誉、卫生予以把关审核,初审合格后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推荐表名额将筛选菜品于5月20日前统一上报组委会办公室(名额分配附后)。
(四)集中展示和评审:评审展示活动拟于6月中旬进行。届时由组委会选择合适场地,聘请四川省烹饪餐饮业专家评委组成评审组,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对参评菜品、小吃进行评审。
1、集中展示:所有参赛菜品和小吃按规定时间、统一送展(按五人量制作,评比造型、创意、摆盘等细项);
2、现场品尝:按规定时间,分片区、分批次送展(按四位评委品尝碟制作,评比味感、质感等细项);
3、现场评分:评委现场打分,上述两项合计分值即为该品种总分;
4、现场点评:评委对参评菜品和小吃给予点评。
参评食品采取场外提前预制,按组委会通知时间先送展厅集中展示,再送评审组评审。对提前预制有困难需现场制作的,要提前向组委会提出申请,以便安排制作场地。
(五)技艺点评:为使本次评选活动达到相互学习、切磋技艺、交流促进的目的,组委会将在集中展示现场,聘请烹饪大师、名师现场对部分参评菜品、小吃进行技术指导和点评。
七、奖励政策
(一)凡获评第二届朝天“名菜、名小吃”的企业或个人,由区人民政府颁发标牌,并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推介,同时将菜品纳入“曾家山菜系”餐饮品牌进行管理和推广。
(二)对获评的第二届朝天“名菜、名小吃”的餐饮企业,区商务局将在项目扶持上给予政策性倾斜,并纳入重点扶持、服务对象予以重点培养。
(三)对获评的单位纳入朝天区旅游服务体系整体宣传推介、优先安排接待旅游团队和公务接待用餐。
八、其他事宜
(一)各参赛企业和个人须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带队,于评选当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上午9:00前将制作好的参评菜品和小吃带到指定现场。如需现场制作的,在6月1日前将名单报组委会,以便安排场地。
(二)现场制作菜品和小吃所需主料、辅料、特殊原材料及餐具由企业和个人自备,油、盐、酱、醋等常用调味品和盛装品尝菜点的碟子由组委会提供。
(三)所有参会人员要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
(四)2012年已评选为朝天“名菜、名小吃”的菜品本次不再申报参与评选。
联 系 人:赵小蓉
联系电话:0839-8625663
传 真:0839-8624417
附件: 1、第二届朝天“名菜”“名小吃”评选活动各乡镇
计划推荐菜点分配表
2、第二届朝天“名菜”“名小吃”评选办法
3、第二届朝天“名菜”“名小吃”申报表
附件1:
第二届朝天“名菜、名小吃”
评选活动各乡镇计划推荐菜品分配表
乡镇名称 | 朝天名菜(道) | 朝天名小吃(道) |
合 计 | 33 | 27 |
朝天镇 | 3 | 2 |
大滩镇 | 2 | 1 |
羊木镇 | 2 | 1 |
曾家镇 | 3 | 2 |
中子镇 | 2 | 1 |
沙河镇 | 2 | 1 |
陈家乡 | 1 | 1 |
小安乡 | 1 | 1 |
渔洞乡 | 1 | 1 |
东溪河乡 | 1 | 1 |
花石乡 | 1 | 1 |
蒲家乡 | 1 | 1 |
西北乡 | 1 | 1 |
宣河乡 | 1 | 1 |
转斗乡 | 1 | 1 |
青林乡 | 1 | 1 |
平溪乡 | 1 | 1 |
两河口乡 | 1 | 1 |
李家乡 | 1 | 1 |
汪家乡 | 1 | 1 |
麻柳乡 | 1 | 1 |
临溪乡 | 1 | 1 |
文安乡 | 1 | 1 |
马家坝乡 | 1 | 1 |
柏杨乡 | 1 | 1 |
注:各乡镇按照不少于表格中分配的数额组织企业和个人申报,鼓励多报。
附件2:
第二届朝天“名菜、名小吃”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繁荣我区餐饮、旅游市场,树立品牌形象,提升朝天餐饮的知名度,根据《朝天“名菜、名小吃”评选活动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朝天区内餐饮企业、生产厂家、经营业主、个人均可免费报名参加。
二、评选内容及项目
(一)评选认定朝天特色菜品。从地域特色、专业标准(色香味形器质养等方面)、群众认可程度、卫生状况等方面加以评定。
(二)评选认定朝天特色小吃。从地方特色、群众认可程度、市场占有量、卫生状况和食品的色香味等方面加以评定。
三、评选条件
(一)以朝天地产原料为主,体现朝天本地的饮食特色,并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底蕴。
(二)参评单位、个人须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一项一表。
(三)参评单位、个人需在评审当天将参评菜品带到评审现场,需现场制作的菜品请将制作原料带齐到评审现场制作。
四、评选程序及方法
(一)本次评选严格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专家现场评审的评选办法进行。
(二)申报工作结束后,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各单位申报的品种进行现场考评,按标准计分评定。对获选菜品进行授牌,并通过新闻宣传媒体向全社会公布。
五、评选时间
企业申报:2014年5月15日~20日,报名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初审:2014年5月20日~25日。
集中评选:2014年6月10日前(具体时间届时通知)。
六、评选地点
届时通知。
七、评选标准
按味感、质感、观感、营养卫生、地域特色及文化内涵五大部分计分,满分为100分。
(一)味感(30分):
名菜:调味得当、口味纯正、主味突出,无糊味、邪味、腥膻味等恶味;
名小吃:调味适当、口味鲜美纯正,符合成品本身应具有的咸、甜、鲜、香等口味特点。
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l-10分。
(二)质感(30分):
名菜:火候得当,质感鲜明,符合其应有的嫩、脆、软、酥等特点;
名小吃:选料精细,用料配比准确,工艺规范,火候得当,质感鲜明,符合成品本身应具有的软、酥、脆、滑、松、糯、爽等特点。
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1-10分。
(三)观感(20分):
名菜:主副料配比合理,刀工细腻、规格整齐,汁芡适度,色泽自然,装盘美观,餐具与菜肴协调;
名小吃:形态优美自然,层次清晰,花纹细腻均匀,规格一致,色泽自然,装盘美观。
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1-7分。
(四)营养卫生(10分):
名菜:生熟分开,营养配比合理,成品中不允许使用人造色素和不可食用物品,讲究餐具盘饰清洁卫生。
名小吃:成品中不允许有异物,营养配比合理,讲究餐具、盘饰清洁卫生。
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1-5分。
(五)地域特色及文化内涵(10分):
参评品种以朝天地产原料为主,体现朝天的本地饮食文化特色,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内涵,在全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的品种,酌情加3—10分。
附件3:
第二届朝天“名菜”评选申报表
参选名称 |
| ||
乡 镇 |
| 参选人 |
|
联系方式 |
| 类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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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菜品简介: | |||
乡镇(部门)初审意见: | |||
组委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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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按一菜一表填报。
2、2012年已评选的朝天“名菜”不再申报。
第二届朝天“名小吃”评选申报表
参选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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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镇 |
| 参选人 |
|
联系方式 |
| 类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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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小吃简介:
| |||
乡镇(部门)初审意见:
| |||
组委会意见:
|
注:1、请按一吃一表填报。
2、2012年已评选的朝天“名小吃”不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