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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4-05-14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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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2014年6月是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川安办〔2014〕34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广安委〔2014〕12号)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安委会领导同意,现就我区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这一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动员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促进安全发展,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快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主要活动安排

    6月1日至30日及其前后,在全区各乡镇、区级有关部门、区属各企业及中央和省属在朝重点企业同时开展。

    (一)开展百场报告进万家单位活动。提请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坚持一直将安全生产纳入区委党校主体班内容,每期至少开设一个专题,集中宣讲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集中印发省安全监管局编印的《领导干部安全读本》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提纲》2000册,免费向各地投放。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宣讲队伍,深入乡镇和企业,集中宣讲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各乡镇、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企业宣讲。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安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月16日)。2014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各乡镇各部门要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深入群众,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要结合实际,重点设置矿山安全、危化安全、交通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居家安全(电力、燃气等)等版块,开展现场咨询及受理举报;在活动现场进行“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倡议,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纪念品;邀请有关领导同志和主流媒体出席宣传咨询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牵头部门:区政府安办,区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食药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和园林局、朝天质监局、区经济和商务局、区煤管局、区教科局、区防震减灾局、朝天镇人民政府。宣传时间:6月16日上午9:0011:30;宣传地点:朝天城区军师街。区文广新局等媒体负责进行现场报道,当天的电视新闻及其他主要新闻媒体对活动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各乡镇要组织乡镇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在场镇等人口集中场所设点开展宣传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朝天行——安全工作落到操作层”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督促安全工作落到操作层为切入点,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四不两直”制度,组织开展暗查暗访、行政执法和“打非治违”活动,并邀请记者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违法行为直接曝光。区政府安办将组织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等方面的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并邀请市级主流媒体,对安全生产重点乡镇、重点企业开展检查、采访、督导等活动,报道典型人物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曝光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以及非法违法的典型案例。同时,按照全省部署,广泛开展“寻找最尽职的安全操作手、最负责的安全管理者、最履职的安全监管者”活动,大力宣传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向社会展现安全生产一线人员的风采,努力形成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创先争优局面。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安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四)组织参加广元市第二届安全生产公益作品创作大赛。面向全社会,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密切合作,设计、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强的美术类、书法类、摄影类、文学类、电视类安全生产公益作品,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广元市第二届安全生产公益作品创作大赛比赛。牵头单位:区安监局、区文联、区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五)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协调新闻媒体、车载电视、广场LED、门户网站等载体,定期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短片,联动宣传普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知识,向全社会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知识,努力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牵头单位:区安监局、区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六)开展安全文化传播活动。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举办的全国安全生产卡通形象创意大赛、全国煤矿责任事故处理结果警示教育巡回展、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活动、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等活动。要结合行业特色、安全社区、平安创建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推进活动。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牵头单位:区安监局、区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七)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乡镇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通过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集中观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拍摄的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事故盘点(2014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和省安办拍摄的《5.11桃子沟煤矿事故警示教育片》、《9.15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录》以及组织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等形式,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和反思讨论,强化社会公众安全意识,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牵头单位:区安监局、区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八)开展应急演练和安全体验活动。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开展政企、地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突出矿山、危化、汛期和校园安全等重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事故灾难科学施救和应急管理能力。要探索组织安全体验科目进城市、社区、村镇、企业、校园,组织开展黑暗烟热环境逃生、高楼(空)缓降逃生、灭火自救训练、地震避险训练、道路交通事故训练、洪涝灾害自救、外伤急救训练、社区、家庭防火灭火训练体验等活动,通过媒体广泛报道,让参与者在娱乐中提升应急能力,在全社会掀起应急演练活动高潮。牵头单位:区政府安办、区消防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级各部门、区属各重点企业以及央属、省属在朝重点企业。

    (九)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按照“政府推动、企业落实、突出重点、强化实效”的原则,通过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强力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三责”(即主要负责人领导责任、管理人员管理责任、员工操作责任)、夯实“三防”(即人防、技防、物防工程)、推进“三化”(即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运用灵活多样的活动载体,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牵头单位:区政府安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十)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区域性活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沟通联络机制,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以及“平安校园”等活动。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要结合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公安消防部门要针对学校、商场、KTV等消防重点单位和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朝天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壮大宣传声势,提高宣传效果,实现“媒体联动”。牵头单位: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机、公安消防部门。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各行业部门。

    各乡镇政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区的统一部署,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区域和单位特色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区乡互动”、“单位互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第二阶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力度,监督落实好各项交通安全保障措施,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提供动力。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指导,严密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开展的相关活动,确保上下互动、氛围浓厚、成效显著。

    (二)努力创新,营造氛围。要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四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面向操作手),突出活动主题,结合自身特点,丰富宣传内容,拓展宣传手段,不断强化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充分利用电视、微博、微信、手机报、网络等媒体,加强舆论监督,扩大宣传影响,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三)统筹协调,强化考核。各乡镇、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筹备、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调度,掌握工作动态。区“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将适时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交流会,表彰先进,总结交流经验。

    各乡镇政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请分别于5月20日前、7月2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至区“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胡玉林;联系电话:8620371;传真:8622307;QQ邮箱:570805013)。区安委会将把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范畴。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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