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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警大队“四个加强”抓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发文日期: 2014-05-22   发布机构: 区以工代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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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夏季农村各种车辆上路集中、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为契机,大队从强化农民交通安全意识入手,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以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掀起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新高潮。

    加强重点违法行为宣传。针对当前农村地区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的现状,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开展宣传工作,做到处罚一起,教育一起,把各种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向违法者讲清楚,说明白,使交通法律法规入心、入脑,提高农民的交通法制观念。

    加强农村事故案例宣传。组织宣传车,经常性的深入农村,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制作展板,在各村巡回展出。同时制作《交通安全提示卡》等进行发放,向广大农村群众宣传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农民的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重点时段宣传。大队民警抓住农村“赶场”人群较为集中的特点,充分利用各乡镇逢场天的时间,出动宣传车播放宣传通稿、发放宣传画、播放专题片等宣传资料的形式,向农民广泛宣传“不要乘坐超员车”、“不准酒后驾驶”、“骑摩托车要戴安全帽”等警示宣传。

    加强重点人群宣传。大队民警把农村机动车驾驶人作为重点人群,尤其是从事客运、货运的驾驶人,以及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等机动车的驾驶人,民警与他们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同时加强对农村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小手牵大手”等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教育,辐射整个社会,使交通安全宣传真正走进农村、走进农民家庭,切实增强农民的交通安全法制观念,提高农民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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