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职业卫生监督
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制定了《广元市朝天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
广元市朝天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工作,密切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强化协作配合,落实区级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职业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
(二)分析研究全区职业卫生形势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
(三)受理全区单位、组织、个人对职业卫生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协调解决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议定解决办法。
(四)组织开展全区性或涉及多行业、多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管联合执法活动。
(五)建立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职业病危害监测预警机制和重大事件联合督查机制。
(六)协调指导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检查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
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等部门组成。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股,负责职业卫生信息的收集、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安股负责同志担任。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为保证信息及时沟通,建立联席例会制度,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召集:
(一)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
(二)联席会议参会人员: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必要时,可邀请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新闻媒体记者参会。
(三)联席会议根据情况形成会议纪要,并报区有关领导同志,印发有关单位。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监管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组织拟订全区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相关规定。
2、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3、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初审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4、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在区境从事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6、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二)区卫生局
1、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划和职业卫生标准。
2、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
3、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
4、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诊断、鉴定和救治,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
5、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
6、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发布,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
7、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
(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实施工伤保险,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四)区总工会
参与拟订我区职业卫生相关地方性规定,参与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宣传、职业卫生专项督查活动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1、负责在工业企业新、改、扩建中,将职业卫生“三同时”作为核查重要内容之一。
2、负责工业、信息领域企业涉及职业危害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3、负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
(六)区商务局
1、负责在商贸企业新、改、扩建中,将职业卫生“三同时”作为核查重要内容之一。
2、负责加强对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知识的宣传。
3、负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
(七)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1、配合安监部门做好煤矿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
3、监督检查煤矿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督促煤矿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
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一)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和配合,及时通报日常监管信息、工作动态和重大案件线索及查处情况,实现资源共享,统一重大职业病事件和日常监管信息发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将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和“三同时”审查情况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区卫生局应将职业病诊断、鉴定及职业病发病率及年度职业病统计报表等情况,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其他各成员单位应及时通报自身职责范围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合督查机制。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协同相关主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监管、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整改,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开展工作,并协同其他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二)互通信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三)明确分管领导、职能股市和责任人,制定工作计划,认真履行职责。
(四)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或牵头单位提交会议议题。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刘玉国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景文武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均林 区卫生局副局长
陈国俊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兴昌 区总工会副主席
方薪至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玉方 区商务局副局长
姜永学 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总工程师
联络员:胡玉林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股股长(电话:)0839-862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