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安监办,各非煤矿山企业:
2014年6月是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市安监局《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月”工作的通知》(广安监〔2014〕121号)和区安办《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广朝安办发〔2014〕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非煤矿山工作实际,现就2014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这一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我区“宣传教育培训年”的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要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促进安全发展,坚决遏制各类事故,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4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开展。
四、活动安排
(一)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各非煤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立即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安排布置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及汛期等安全生产工作,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细化工作目标,将本单位工作具体到每一个人,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局将对全区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一次全员教育培训,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重点是抓好一线从业人员宣传培训工作。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把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作为“三级”教育的重中之重,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要把安全工作要求落实到操作者层面上,让每个操作者都必须知道安全工作要求,切实增强企业一线班组长和一般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书写一副永久性安全宣传标语。各企业要在醒目位置悬挂企业名称牌匾,书写一幅固定的永久性安全生产标语,制作一期安全知识宣传展板,以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四)积极参加安全知识竞赛。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积极参加“全国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活动,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以开展职工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及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竞赛为抓手,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和技能。
(五)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收看《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4版)》和全国、省、市、区范围内非煤矿山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要结合矿山实际,针对事故或违章行为组织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大讨论,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把安全操作意识真正落实到操作层面,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促安全,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和“宣传教育培训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抓住影响本行业、本单位的重大安全问题,全面深入地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全面自查和专项检查,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安监办、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总结,于6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报区安监局矿山管理股(联系人:苟潇明,联系电话:8623507;传真:8622307;邮箱:659256098@qq.com)。
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