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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7450名农村孕产妇享受到住院分娩补助
索 引 号 : 008466008/2014-00117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4-06-06
发布时间: 2014-06-06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决定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是我区实施的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之一, 补助对象是朝天区农业户籍人口、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部门有关规定,在取得助产技术服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从2009年1月1日实施以来,补助标准由2009年的每人400元提高到2013年的每人500元。据统计,至今我区已有7450人享受到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总金额达302.5万元,补助率达100%。通过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减轻了农村孕产妇的医疗负担,提高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了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有效保障了母婴安全,提高了人口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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