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元市朝天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4年3月5日
在广元市朝天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张满德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全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区委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认真执行各项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深化管理改革,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圆满实现财政收支目标任务,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全区积极应对宏观经济调控、财税政策调整和灾后恢复重建结束等不利因素,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4268万元,同比增长13.0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533万元,非税收入完成5735万元。
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在公共财政保障扩面增支的压力下,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得以全面实施。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实现127462万元,较上年增长5.98%,剔除灾后重建支出,同比增长16.41%。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切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降低新增成本,“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0.00%。加大民生投入,全区民生支出实现91698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72.00%,同比提高7个百分点。农业、教育、科技支出同比分别增长34.23%、6.40%、16.71%,增幅均高于全区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符合相关法律的要求。
财政收支实现平衡。全区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4268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07379万元、上年结余资金1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入6064万元,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127722万元;全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127359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103万元,全区公共财政支出127462万元;全区公共财政收入减去支出结余资金260万元,均为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结余资金。2013年全区公共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
需要特别报告事项。年初预算预留预备费1037万元,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救助支出300万元、兑现公务员津贴补贴及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新标准支出737万元。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在六届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算调整后超收9万元,安排用于兑现公务员津贴补贴及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新标准支出。新增政府性债务地方债券转贷资金6064万元,安排用于兰渝铁路资本金投入3993万元及西成高客铁路资本金投入207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3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6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993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现14993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持平,实现了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
(三)区人大审查决议的执行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和决定,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管理、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督,不断改进财政工作。对代表及委员们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与回复,按时按质完成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办结率、满意率达到100%。
二、关于2013年财政工作
2013年,面对宏观经济增长趋缓下行的不利形势,全区财税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强化征收举措保增长,优化支出结构强保障,实施绩效考核严管理,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财政运行形势平稳,财政实力显著增强。围绕全区“三中心三基地”建设,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壮大经济增长极,财源基础得到夯实。2013年,全区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4268万元,同比增加1649万元、增长13.07%,其中税收收入8533万元,占59.81%;非税收入5735万元,占40.19%。全区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27722万元,同比增加7241万元、增长6.01%,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4993万元。财政收入在连续多年大幅上升的基础上,仍然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全区公共财政支出实现127462万元,同比增加7192万元、增长5.98%,政府性基金支出实现14993万元。
(二)惠民政策全面落实,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全区公共财政支出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协调的安排原则,始终把保民生放在财政支出第一位,扎扎实实为民办实事,切实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2013年,全区民生支出达到91698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2%。其中投入“三农”20344万元,同比增加5188万元、增长34.23%;投入科技427万元,同比增加62万元、增长16.99%;投入教育29716万元,同比增加1788万元、增长6.40%;投入医疗卫生13152万元,同比增加3334万元、增长33.96%;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14222万元,同比增加1252万元、增长8.96%。
(三)资金筹集成效明显,服务发展能力增强。认真研究政策对接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全年共向上争取项目资金10122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管理资金95821万元、行业管理资金5401万元;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2479万元,超目标任务23.90%。加强资金调度,保障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全力支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兰渝铁路、西成客专、双峡湖水库、太阳坪金矿等30个重点项目建设,有效促进全区支柱产业和重点骨干企业发展。积极筹措资金,有力保障了新村建设、旅游发展、产业园区建设资金需求。同时加大融资工作力度,融资3700万元,支持20余家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有效缓解了财政资金保障压力。
(四)财政改革深入推进,理财水平有效提升。深化财政改革,突破性推进绩效评价、公务卡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部门综合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项改革。提前一年完成了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落实财政预算管理的核心地位,确保财政预算执行保持良性发展趋势。部门综合预算上人代会审查的单位逐年增加,达到35%以上,增强了部门综合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严格规范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进一步扩大财政资金直接支付范围。2013年,实施政府采购311宗次,节约资金1320.90万元,节约率达16.12%。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135个,审节资金4642.32万元,审节率达10.12%。加强债务管理,健全债务化解机制,努力降低政府债务风险。加强会计培训,促进财政财务管理,理财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五)资金监管全面覆盖,管理绩效显著提高。健全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出台了《朝天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2013年对全区25个乡镇2012—2013年财政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时整改到位,并制定了乡镇财政管理办法,健全了乡镇财政资金信息通达制度,加强了乡镇财政管理,全面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3年财政监督工作获得全市县区考核一等奖。
(六)增强责任优化服务,扎实推进帮促工作。不断加强“两基”建设,完善乡财制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质量。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有力地夯实财政事业发展基础。我区作为广元市唯一结对帮促甘孜州县级财政工作县区,选派业务骨干常驻丹巴县开展帮促工作,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制定并实施了《丹巴县财政管理办法》,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强化财政监督,开创了丹巴财政工作新局面。2013年10月全省组织的财政管理改革工作现场会在丹巴县成功召开,会上作了帮促经验交流发言,帮促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省财政厅的好评。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区经济总量小,在灾后重建垫高财政收入基数的基础上,实现持续快速增长任务艰巨,2013年全区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实现14268万元,其增幅较上年下降3.58个百分点;二是收入质量明显下降,今年税收收入完成8533万元,其占比较上年下降11.48个百分点;三是经济社会发展对财政保障需求越来越高,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四是促发展资金需求量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强化工作纪律,增强执行力,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草案
2014年,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7291万元。一是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5695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长10.00%;二是上级补助收入6133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86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3455万元,上级预下达专项补助14012万元;三是上年结转26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为77291万元。一是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77188万元,其中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增幅均高于全区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二是上解上级支出103万元。当年区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94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为594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用于教育、保障性住房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均达到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净收益的10.00%。当年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持平。
以上区级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区级40个部门2014年部门预算草案已报送大会,请予审查。
四、关于2014年财政工作
2014年,全区财政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区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财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突出“稳增势、促改革、提质效”主基调,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构建“三中心三基地”、建成全面小康和建设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做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收入组织,服务经济发展
大力培植财源。围绕全区“三中心三基地”建设,落实财政扶助政策,加大财源培植力度,积极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招商引资、产业升级、园区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夯实财源基础。
强化税收收入征管。落实收入任务,建立收入组织工作责任制。坚持依法治税,充分发挥经济税收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完善税源监管体系,做好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和各项经济指标的统计、监测和分析,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有效监控,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加强财税协调,推进财政收入精细化管理,确保收入均衡入库,不断提升收入质量和水平。
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认真抓好土地出让金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管理,完善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机制,切实做到依法征收,确保应收尽收。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继续把争取项目资金作为今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举措,主动对接,积极主动寻求上级在项目资金上的支持。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延伸产业链,优化产业结构,致力改善发展环境,实现小城区的大发展、快发展。
(二)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提高民生投入
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统筹合理安排财政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地方预算支出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确保干部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干部待遇政策全面落实、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积极构建民生财政。坚持“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的理念,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加大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投入力度,积极支持生态改善和环境保护项目,着力建设美丽朝天。
集中财力确保重点支出。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增强统筹城乡发展能力,大力实施“强村行动”。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支持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两化”互动和统筹城乡发展。
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支出管理,特别是严格控制追加预算方面的“人、车、会、招待”等支出增长,在支出管理中充分体现科学化精细化绩效化管理理念,切实做到对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管理全过程的监管。
(三)深化财政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绩效
全面推进税收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和资源税等税收制度改革的各项部署,确保工作推进有力有序。
强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抓住国家重点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的支持的大好机遇,积极争取转移支付资金,完善资金跟踪问效机制,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注重中期预算编制。构建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逐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全面推进财政基础管理改革。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完善财政业务信息一体化平台系统,严格实施动态监控。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规范公务支出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确保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按规定按程序进行政府采购,节约采购成本。
(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财政监管效益
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和作风,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总量,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与区纪委、监察、地税、审计等部门,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广泛收集财政资金调度上的意见、建议,对乡镇财政资金进行清理检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税收稽查。深入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执行各项廉政规定,严肃惩治违纪违法行为。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对全区相关债务进行清理核实,及时掌握全区各级政府性债务规模,动态掌握财政支出结构的变动,不新增债务,为及时优化支出结构决策提供真实可靠参考依据,努力促进全区社会和谐。
强化财政监督约束。完善以总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为主体,以依申请公开为补充的财政信息公开体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扎实推进绩效监督,强化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监督和成果运用;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成果运用。
各位代表,做好2014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克服困难、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 词 解 释
1、公共财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身份参与社会分配,将收入用于政府公共活动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公共财政收入:由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上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上年结余等构成。
3、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是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4、财政经常性收入:是指政府以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身份取得的、每个财政年度都能连续不断、稳定征缴的财政收入。主要包括: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不含城市维护建设税、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及其他非正常收入等);中央、省核定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中央、省通过所得税分享改革增加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5、公共财政支出:是以政府为主体,以政府的事权为依据进行的一种货币资金的支出活动。公共财政支出主要用于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行政成本四大领域,主要投向教育、社会保障、农业、一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体传媒、交通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