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水务局 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源溪水库和协议水库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
市水务局:
为加快开展我区小型水库的前期工作,按照《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小型水库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水函【2013】271号)文件要求,我区委托广元市朝天区明月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开展源溪、协议水库项目的前期工作。
一、项目背景
为积极争取国家财政对小型水库建设的支持,有序推进小型水库建设,按照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小型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办规计【2013】48号)文件,要求重点推进纳入《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的小型水库项目前期工作。目前我区源溪、协议水库已列入其中,需立即开展前期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计划开展前期工作的两座水库分别为小(一)型水库和小(二)型水库,其中源溪水库为小(一)型水库,地处羊木镇瓦子村,位于羊木河流域,水库规划坝址以上集雨面积2.2平方公里,规划库容为110万立方米,兴利库容70万立方米;协议水库为小(二)型水库,地处汪家乡协议村,位于南河流域,水库规划坝址以上集雨面积2.18平方公里,规划库容为70万立方米,兴利库容46万立方米。
三、项目效益
工程建成后将解决和改善羊木、汪家等2个乡镇0.4679万人的饮水困难和0.42万亩农田灌溉问题。
四、项目业主
我区委托广元市朝天区明月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牵头开展前期工作。四目前,该项目已具备开展前期工作的条件,特请求批准开展前期工作。
妥否,请批复。
联系人:何勇志 联系电话:1590832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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