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关于印发《朝天区蒲家乡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 详情
关于印发《朝天区蒲家乡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4-06-25   发布机构: 蒲家乡
【字号:
打印

朝天区蒲家乡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乡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乡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乡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乡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上一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3、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乡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五、应急机构及职责
    设立蒲家乡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乡人民政府乡长吴云雄担任,副组长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袁静担任,水务管理站站长张强、党政办负责人严金华、财政所负责人胡晓玲、民政所负责人甘兴建、安办负责人杨宏伟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水务管理站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1、领导小组职责
   
乡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乡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乡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乡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乡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乡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乡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水务、环保、卫生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3、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抢险应急预案,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
    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
    事故发生地应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具体按照《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应急事件后,应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5、应急结束
    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当地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七、应急保障
    1、组织保障
    成立蒲家乡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通信与信息保障
   
蒲家乡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设立专门的值班电话(0839-8672200),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3、资金保障
    设立乡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乡财政预算,按照事故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本级政府,申请调用乡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4、物资保障
    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乡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供水规模在0.5万人以上的村乡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5、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2014年3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