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根据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广朝府办发〔2014〕15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2014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全年重大动物疫情稳定控制,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畜牧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全区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统一部署,现就做好我镇2014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国内外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动物染疫风险相对较高,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加之春季是动物常见病的多发期,尤其是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动物卫生安全,责任重大,任务十分艰巨。切实抓好动物防疫工作是确保生产的基础和前提,是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的重要任务。各级干部务必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动物防疫工作的特殊性和艰巨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发展是目的,防疫是保障”的思想观念,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作为加快畜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好抓实集中免疫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强化综合防控措施,确保辖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领导,切实落实防疫工作责任
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认真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责任要求,全面落实动物重大疫病强制免疫的组织领导、宣传动员、计划实施等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具体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实施。本着“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的工作原则,采取综合防控措施,扎实开展动物春防工作。
三、明确目标任务,快速组织开展动物秋防工作
(一)目标任务。坚持科学防控,围绕免疫临床不发病到免疫无疫的防控目标,做到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四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
(二)工作重点。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监测任务,做好鸡新城疫、炭疽、布鲁氏菌病、狂犬病、山羊痘等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养殖环节的消毒灭源工作。
根据全区的统一安排,我镇从3月19日起全面启动动物秋防工作,各村要在3月底前完成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羊口蹄疫、狂犬病、鸡新城疫的免疫和圈舍消毒工作。4月20日前完成猪瘟、猪口蹄疫的免疫和表册上报工作。
四、强化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加强宣传发动,及时安排部署。各村组要快速组建以包村干部为组长的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及时对春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抓好春防工作的思想认识,要做好养殖户的宣传,确保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开展动物防疫工作。要结合实际,科学组织集中免疫,要按照“三个不发生”(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引起的群体事件,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源性食品安全事故)和“四个零事故”(重大动物疫情零发生,强制免疫零空档,动物食品安全、疫病防控和检疫环节零事故,动物疫控环节危害稳定群体事件零发生)的动物疫病防控总体要求,坚持“五统一”,做到“五不漏”,确保“七到位”(任务、责任、准备、实施、督查、验收和问责要到位),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免疫工作。每天20点前,各村要将防疫进度上报镇春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格技术规范,确保防疫质量
各村要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和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和储藏疫苗,严格按照防疫操作技术规程进行防疫操作、圈舍消毒和防疫耳标佩戴和档案免疫证填写,确保防疫质量。在生猪免疫程序上必须在免疫蓝耳病活疫苗7天后才能免疫猪瘟、口蹄疫疫苗。
(三)加强综合防控,搞好疫病监测。一是加强养殖密集区、候鸟栖息地等区域的疫情监测工作。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和疫情快报制度,做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及时消除隐患。同时在集中免疫结束,要认真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工作,对存栏畜禽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及时加强免疫。二是要把动物基础免疫和预防性消毒工作作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必要补充,大力开展基础免疫和圈舍及养殖环境预防性消毒工作,确保预防性消毒面达100%。三是要切实加强异地引入动物的监管,凡是跨省、市调入的畜禽,必须严格引种制度,发现未按规定引入的畜禽及时上报。
五、加强督促检查,严格逗硬奖惩
动物防疫是畜牧业安全生产的保障,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镇人民政府将对防疫工作实行常年考核。各包村干部要对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要立即督促落实。畜牧兽医站要负责开展免疫效价监测,监测结果将作为考核防疫密度和质量的重要依据。集中防疫结束后的检查验收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即:防疫工作结束后,各村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表册、工作总结和验收申请。凡未按时上报防疫进度、表册、工作总结和验收申请的,镇人民政府将视为未开展或未完成此项工作,不予验收,单项考核记“0”分。
特此通知
附:大滩镇2014年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大滩镇2014年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明高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田 源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赵 澧 镇党政办主任
熊映伍 大滩派出所所长
简金莹 镇财政所干部
陈金梁 镇卫生院院长
马腾军 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马腾军同志负责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