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动物口蹄疫防制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4年动物口蹄疫防制应急预案》的通 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为有效防控口蹄疫病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疫情报告与疫情确认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偶蹄疫动物口蹄部位发生水泡或溃疡等症状,应及时向当地兽医站报告。疑似为口蹄疫的应在24小时内将情况逐级上报。
二、应急指挥部和部门分工
指挥机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指挥长,镇级相关部门负责人、村组干部为成员。
1、畜牧站:疫情诊断,调集药品,疫苗以及储备,调集防疫人员,紧急接种,宣传等工作。
2、镇党政办:负责信息反馈,值班记录。
3、财政所:负责防制经费落实,确保防制工作的需要。
4、卫生院:负责搞好疫区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监控工作。
5、派出所:密切注视疫情动态和疫区有关社会动态,参与做好疫区封锁、动物捕杀等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
三、其它事项
1、镇畜牧兽医站必须完整详细地记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做好防疫的各项工作,完善疫情防制应急预案,加强疫情监控,防止疫情发生。
2、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畜禽及其产品必须履行本方案的规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