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大滩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 知 » 详情
关于印发《大滩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 知
发文日期: 2014-06-27   发布机构: 大滩镇
【字号:
打印

 

 

 

 

广元市朝天镇大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滩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大滩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朝天区大滩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3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党政办          2014年4月23        

大滩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食品安全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将食品安全事件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坚强基础工作,完善监管网络,增强预警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有效控制危机。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实行镇村两级管理、分级管理、分类指挥、综合协调的食品安全事件处置体系。

(三)坚持社会广泛参与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把社会、民众的参与同政府管理有效的结合起来,实现对食品安全事件的社会化。

二、目标任务

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事件防范、指挥、处置体制和机制;确立不同等级食品安全事件的启动程序,进一步明确各级部门的职责和权利;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食品安全事件处置保障体系,实现防范系统化、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保障统筹化,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事件处置能力。

三、应急救援范围与级别

(一)食品安全事件范围。

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或具有潜在严重危害的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食用感染疫病动植物及其产品引发或可能引发的传染病爆发与流行事件;食用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性食源性疾患事件等。

(二)食品安全事件级别。

按照食品安全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中毒人数超过5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Ⅱ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中毒人数超过30——50人,无人员死亡的事件。

Ⅲ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指中毒人数超过10——30人,无人员死亡的事件。

Ⅳ级: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指中毒人数超过10以下人,无人员死亡的事件。

四、预警等级

(一)预警

1、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全镇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监督和管理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履行相关职能职责并向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提出相应预警建议。                

2、镇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和各职能部门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食品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各自所制定的预案及时部署,迅速通知各单位和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防止事件的进一步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镇食品安全应急办公室应及时汇总、分析和处理各类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4、当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镇食品安全应急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进展情况,并应根据事态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及时通报信息,提前做好各类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

(二)预警级别

依据食品安全事件即将造成分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等级,并一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蓝色等级(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以上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等级(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橙色等级(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红色等级(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其责任

(一)镇食品安全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镇政府镇长任指挥长,镇政府分管副镇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镇人大,财政所、农业站、民政所、镇安办、水务农机站、派出所、卫生院、中学、小学、兽医站、各村委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

1、告报。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责任人应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应急办公室及镇应急办报告,并根据事故处理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报告;在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并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天内,做出总结报告。发生重大、特大食品安全事件,镇人民政府和镇食安办应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区应急办和区食安委报告。

2、启动级别。发生危害和蔓延性较强的一般或较大级别食品安全事件,即进入Ⅱ、Ⅲ级应急状态;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食品安全事件,即进入Ⅰ级应急状态。其中Ⅰ级、Ⅱ级应急状态下,各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保证领导立即到位,各类通讯工具全部开通,应急机动力量24小时备勤。重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Ⅰ级)由镇食品安全应急办公室报请镇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镇政府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相关部门领导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分级响应

1、基本应急。当镇食品案件应急办公室确认食品安全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镇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做出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应做好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工作,全力防止事态扩大,并随时上报处置进展情况。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因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和事件处置过程要求,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己的控制能力,应根据事件类别向应急指挥部提出请求。同时应及时向事件可能涉及的地镇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

2、扩大应急。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测将要或已经发生更大级别的食品安全事件时,由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报请镇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启动相应应急级别,并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社会动员。依据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程度、涉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既是社会动员令,实施现场动员,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隔离等。全镇范围内的社会动员,由镇委、镇政府决定。

4、应急结束。当食品安全事件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基本消除时,应急工作结束。一般、较大食品安全事件由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重大、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报请区政府同意,并作出终止镇级预案的指令后,由镇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也可通过新闻媒体同时向社会应急结束消息。

七、指挥和协调

进入Ⅱ级和Ⅲ级响应后,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立即按照预案组织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按照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先期到达的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事故单位的救援力量必须迅速、有效的实施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治次生、衍生和偶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八、处置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所在地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和镇应急办报告事故情况。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迅速向食品安全指挥部报告。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在接待指挥部的指示后,应立即向各有关单位发出应急指令,各有关单位在接到指挥部命令后,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各项准备工作。食品安全办公室下达指令时,应明确路线、地点、受应人员与联系方式、现场指挥人员及联系方式,重特大事件现场总指挥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临时担任。

九、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一般、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善后处置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特大食品安全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病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制定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二)社会救助

1、接到食品安全事件预警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应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组织调拨、分发救济药品等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受害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各级接受救济捐赠部门应立即开通24小时捐赠热线,启动社会募捐机制,动员社会各界提供援助。所接受捐赠款物坚持“专款专用、尊重捐款者意愿”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安排和使用。

(三)调查和总结

现场指挥部适时成立事故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件后果,根据事件等级报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处置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四)信息管理与报告

1、建立信息监测制度,规范信息的获取、报送、分析、发布程序。

2、各镇镇人民政府和镇及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地、本部门或本系统各类影响食品安全的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上报镇食品安全应急办公室和相关部门。

3、上报各类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等级、采取的措施和后续进展情况等。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对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在报请镇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领导批准后,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4、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各部门应立即上报基本信息,详细信应于事发后 2小时内报告;对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应立即报区政府和区应急办,详细信息应于事发后2小时内报送。

5、对于各类食品安全事件以及可能导致的各种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利和义务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十、保障措施

(一)应急队伍调动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由本系统按照预案调动应急队伍进行处置。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由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同意协调调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按照专业队伍为主、群众性队伍为辅的原则,由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统一协调调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二)应急队演练

在镇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定期组织跨部门、跨行业的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演练,检验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现场处置能力,实现对食品安全事件管理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三)医疗卫生保障

根据“分级救治”的原则,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治疗的步骤组织实施救护工作。镇卫生院负责处置工作中的院前急救工作,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检查、监测病区的食品、饮用水源等安全状况。

(四)物资保障

1、建立应急救援药品储备制度,加强对储备药品的管理畅通药品调剂供应渠道。

2、应急救援药品邮箱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统一协调,镇卫生院负责调拨和紧急供应。

(五)资金保障

1、镇政府每年预算适当比例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经费,在一般预算中支出中增设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专项准备资金,逐步提高资金提取比例。

2、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镇财政所及时安排资金用于食品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3、按照急事急办的原则,简化工作环节,凡镇政府批准的拨款事宜,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

十一、责任追究

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并积极主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若因瞒报、漏报、谎报或缓报,从而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贻误处置时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与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