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水务片站,局机关各股(站、队、室),区双峡湖水库管理局办公室,区明月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按照广元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元市水利系统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水函〔2014〕106号)精神,结合我区水务系统实际,制定了《广元市朝天区水务系统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系统
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广元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元市水利系统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水函〔2014〕106号)精神,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扎实效果,结合我区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这一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各乡镇水务站,局机关各股(站、队、室)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促进安全发展,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持我区水利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 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力求“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工作,为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做到早安排、早落实,及时召开动员大会,专门安排布置“安全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明确活动的总体目标、任务和职责。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防办主任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责任人为成员的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为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水利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各乡镇、局机关各股(室)要积极组织参加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在单位门口、主要街道、建筑工地、生产现场等设立“安全生产咨询点”,以板报、挂图、事故图片、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大造声势,营造水利安全生产氛围。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不同时段和不同需求,利用各种通信平台,及时群发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及防范知识。
(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各乡镇、局机关各股(室)要组织观看《盲洞.迷途》、《事故盘点(2014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等警示教育片和主题宣传片《安全发展、成就辉煌》,通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要挂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标语。
(三)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乡镇、局机关各股(室)要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按照“政府推动、企业落实、突出重点、强化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对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夯实水利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六、活动要求
各乡镇、局机关各股(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掀起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高潮。要结合工作生产实际,制定周密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具体活动计划。
(一)精心组织,提高效果。要根据宣传教育重点内容,从本单位特点出发,精心选取“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内容,加强策划,贴近社会、贴近群众、贴近单位生产活动,力求做到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二)统筹安排,保障投入。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各方面进行统筹安排,按照活动方案全力保障“安全生产月”各项宣传活动落实到位,顺利开展。
(三)结合联动,相互促进。要把“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与监管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结合起来,创新手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培训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检查,注重实效。要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要加强对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及时交流经验,提高活动效果,推动工作。结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汛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我局将适时对各乡镇水务片站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镇要对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活动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主要成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区水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