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关于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划片招生的通告
(广朝府通字〔2014〕3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构建面向适龄儿童少年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和广元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广教发〔2014〕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朝天城区学校及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落实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区域内学校间办学差距,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需求。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划片、就近”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原则。统筹安排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三、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一)朝天镇第一小学招生范围:朝天镇辖区朱家村、楼房村、双河村、仇坝村、吴坝村、明月村、金堆村、锦屏村、金场村、大巴口社区居委会的适龄儿童。符合走读条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随迁就读子女及符合住宿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随迁就读子女。
(二)朝天镇第二小学招生范围:朝天镇辖区朝天村、青云村、清风村、明月社区居委会的适龄儿童。符合走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随迁就读子女。
(三)朝天镇筹笔小学招生范围:朝天镇辖区三滩村、烟灯村、军师村、重岩村、俞家村的适龄儿童。
(四)朝天中学初中招生范围:朝天镇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如招收人数未达到当年的招收任务时,可招收部分朝天镇辖区外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五)之江中学招生范围:陈家、小安、朝天3个乡镇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六)城区幼儿园招生范围:潜溪河以北朝天镇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如招收人数未达到当年的招收任务时,可招收部分朝天镇辖区外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七)大豪博爱幼儿园招生范围:潜溪河以南朝天镇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如招收人数未达到当年的招收任务时,可招收部分朝天镇辖区外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四、招生办法
(一)常住人口子女
1、分片登记、验证(6月25日-29日)。
(1)学前教育。当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具有朝天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预防接种证等到所属划片服务区的公办幼儿园登记、验证,接受资格审查。
(2)小学。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具有朝天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预防接种证等到所属划片服务区的公办小学登记、验证,接受资格审查。
(3)初中。具有陈家、小安、朝天3个乡镇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已经接受完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持户口簿、房产证、毕业小学打印的学籍信息表等证件到所属划片服务区的公办初中登记、验证,接受资格审查。初中招生学校依托于全国联网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招生工作。
2、审核公示(6月30日-7月2日)。各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将登记名册送区教科局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张榜公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信息(户口、住址、出生年月),接受社会监督。
3、发放入学通知(7月3日-5日)。公示期满3天无异议后,各小学和初中按照区教科局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招生对象,发放加盖所在乡镇行政公章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生法定监护人。
4、报名注册(7月8日-10日)。学前教育幼儿监护人在公告期满无异议后直接到相关幼儿园报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所属划片服务区学校正式报名注册。
(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在城区入学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政府和义务教育划片服务学校同意外出就读的就学联系函、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需入初中的,还须提供原小学毕业学校打印的学籍信息表。
1、登记、验证(6月25日-29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持相关材料到就近学校登记,提出就读申请。
2、入学安排(7月6日-7日)。经审核合格后,若申请就读人数小于学校学位空缺数,则按登记意愿安排入学;若申请就读人数大于学校学位空缺数,则由区教科局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学对象,仍不能就读的,由区教科局统筹调配到相对就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坚持“三个一”原则。即“一次申请登记”,只能登记一次,不能在几个登记点重复登记;“一次公开摇号”,如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就读学校,则只能摇号一次;“一次统筹安排”,如采取统筹安排,区教科局只进行一次安排。
五、公办学校划片服务区学生确认
儿童、少年的户籍须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在划片服务区内的门面房、写字楼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划片服务区学生确认的条件。如划片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出该划片服务区学校的招生计划,则按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直到额满为止,其余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科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未在规定时间登记、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六、咨询电话
区教科局教育股:0839-8625467、0839-8621357
城区幼儿园:0839-8622388
大豪博爱幼儿园:15181439412
朝天镇第一小学:13808120498
朝天镇第二小学:13981258017
朝天镇筹笔小学:15378538355
之江中学: 13981229313
朝天中学:0839-8623413、0839-8622213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