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陈家乡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广朝民发〔2014〕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现将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淡小平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苏久地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成 员:张华远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胡玉国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安聪 乡党委委员、正科级组织员
王久伦 乡党委委员、乡正科级干部
向春蓉 乡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乡长
赵永梅 人民政府副乡长
乔海峰 乡民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挂靠乡民政所,由乔海峰同志任负责人,负责日常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