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详情
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4-06-30   发布机构: 陈家乡
【字号:
打印

广元市朝天区陈家乡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广朝民发〔2014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现将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长:淡小平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苏久地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员:张华远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胡玉国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安聪    乡党委委员、正科级组织员

        王久伦    乡党委委员、乡正科级干部

向春蓉    乡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乡长

  赵永梅    人民政府副乡长

乔海峰    乡民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挂靠乡民政所,由乔海峰同志任负责人,负责日常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