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入库及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234/2014-00098 |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14-06-30 |
发布时间: 2014-06-3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决定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人社发〔2014〕14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转发《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入库及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现将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入库及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就局办〔2014〕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抓好落实,并结合我区情况提出以下要求:
一、时间要求:在2014年5月25日前完成入库工作。
二、登记范围:具有本区农村户籍、年龄在16-60周岁的农村劳动力。
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对转移就业人员的就业时间、就业去向等变动信息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逐步做到实时动态更新。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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