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用医疗保险卡的公告
索 引 号 : 008462234/2014-00108 |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14-06-30 |
发布时间: 2014-06-3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决定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公 告
区内各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我区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将于2014年4月1日全面启动,为保证顺利启用“社保卡”,我区决定在2014年2月23日晚上八点停用医疗保险卡,在启用“社保卡”期间,门诊费用不再报销,住院登记请拨打“12333”申请临时卡号,2012年底以前的个人账户数据清理后导入“社保卡”,2013年的个人账户已打入“社保卡”,持卡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激活社保功能,即可正常使用。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 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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