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3年度养老保险费的公告
索 引 号 : 008462234/2014-00111 |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14-06-30 |
发布时间: 2014-06-3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决定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3年度养老保险费的
公 告
接市局通知,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请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逾期补缴的,除补缴欠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统一为当年的1月至12月,不再延期到一下年度。
请相互转告,按期办理缴费,具体情况咨询区社保局。
咨询电话:8622431 8625826 8622331
广元市朝天区社会保险事来管理局
二○一四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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