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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3年度养老保险费的通告
发文日期: 2014-06-30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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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3年度养老保险费的

通         告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请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逾期补缴的,除补缴欠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统一为当年度的1月至12月,不再延期到下一年度。

请相互转告,按期办理缴费,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社保局。

 

 

 

                               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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