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聘用袁上发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广朝人社发〔2014〕28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聘用袁上发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通 知
西北乡人民政府:
根据年度人事计划和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聘用袁上发同志为你乡所属事业单位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请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该同志人事、工资关系。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2日
抄送:区委编办,区财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1月22日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