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小平同志工作借调的通知
广朝人社函〔2014〕61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王小平同志工作借调的通知
区教科局:
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你局所属事业单位汪家乡小学教师王小平同志借调到区委群工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借调时间3个月,借调期间人事、工资关系均在原单位不变。
请通知该同志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交接,于2014年4月28日前到区委组织部报到。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4日
抄送:区委组织部,区委群工局。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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