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青林乡人民政府
关于2014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
自 查 报 告
广朝青府〔2014〕9号
区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
我乡认真贯彻执行《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广朝广朝府办发〔2014〕15)号文件要求及省、市、区各级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三个确保”、“三个不发生”、“四个零事故”的动物疫病防控总目标,于3月19日至4月20日,组织开展了春季动物重大疫病集中防控工作,已全面完成了我乡春季动物防疫各项目标任务,并经过了严格自查整改。现将我乡2014年动物春防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动物春防工作完成情况
(一)畜禽免疫:1、生猪存栏655头,猪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分别应免429头,实际免疫分别为429头,免疫密度分别为100%;2、牛存栏146头,牛羊A型、O型、亚洲I型口蹄疫应免138头,免疫138头,免疫密度100%;3、山羊存栏245只,牛羊O型、亚洲I型口蹄疫应免166只,实际免疫166只,免疫密度100%;4、家禽存栏3684只,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分别应免3684只,实际分别免疫3684,免疫密度100%。
(二)畜禽圈舍及养殖环境消毒:全乡共有畜禽养殖户329户(其中:养殖场、大户7户),消毒329户,消毒面100%,消毒总面积5.4平方米。
(三)畜禽免疫证填发率、免疫耳标(生猪、山羊)佩戴率100%。
(四)动物春防各村自查整改率100%。
(五)做到了定期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并及时上报监测和调查情况。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加强了对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四川省预防狂犬病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广朝广朝府办发〔2014〕15号文件要求,成立了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动物重大疫病防控领导小组。各村组建立了由驻村乡领导任组长,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任副组长,各驻村负责人、各组组长、村防疫员为成员的动物防疫工作组,动物防疫工作组具体负责实施本村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了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实行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管理,扎实开展动物春防工作。
乡人民政府出台了《广元市朝天区青林乡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广朝青府发〔2014〕6号)文件。并于3月21日,召开了青林乡2014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会,会议由乡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主持,乡党委书记、乡驻村领导、乡驻村负责人、各村村主任、村防疫员、乡辖区养殖场(大户)业主、乡畜牧兽医站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全面安排布置了2014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照“五道清”要求及“五统一”、“五不漏”原则落实了动物防疫工作目标任务,会议强调严格执行动物疫病防控目标考核制,将动物春防工作纳入各村及相关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三)认真开展防疫技术培训,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质量。
3月19日上午,乡畜牧兽医站对全乡村防疫员、养殖场(大户)业主进行了近8小时动物防疫业务技能集中培训,同时给每位参加培训的人员编发了《青林乡2014年春季动物防疫培训资料》。动物春防期间,乡畜牧兽医站人员分片包村和村动物防疫工作组一道开展防疫技术指导,督促防疫人员、养殖场(户)业主严格按照防疫技术规程开展防疫工作,确保了免疫质量。
(四)强化防疫保障措施,确保春防工作顺利完成。
一是落实专人管理防疫物资和冷链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运输、贮藏、使用防疫物资,确保免疫质量并最大限度降低防疫注射应激反应发生;二是健全了防疫物资领发台帐,严格防疫物资领发登记制度;三是给村防疫员配备了畜禽预防注射应激反应抢救和治疗药品,乡畜牧兽医站全力指导和配合救治工作,提高了畜禽预防注射应激反应救治水平,降低了预防注射应激反应损失;四是严格按照动物防疫“五道清”要求,职责分明,动物防疫纠纷调解及时。
(五)认真开展春防督查,全面完成动物春防任务。
乡人民政府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乡动物春防工作进行了多次指导和督促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村防疫工作组进行了整改。集中防疫结束后,乡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对各村动物防疫工作进行了严格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各村及乡属各有关单位年度动物防疫工作考核依据。
(六)加强防疫信息报送,促进动物春防工作进度。
动物春防期间,实行各村防疫进度日报制,通过日报及时准确掌握防疫工作进度并迅速整改存在的问题;每周二按时向区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全乡防疫周报,做到了及时准确报送动物春防工作进度和相关信息,并提前完成了全乡动物春防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村防疫员待遇低,队伍极不稳定。
(二)村防疫员更换频繁,业务技能较低,影响防疫质量,需经常性加强业务技术集中培训。
(三)畜禽预防注射应激反应较多,矛盾纠纷调解难度大,应激反应救治费和死亡赔偿费较高且无来源。
特此报告
广元市朝天区青林乡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