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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4-07-01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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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

关于印发《2014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局内各股室、中心:

现将《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2014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

             2014年4月10日

 

 

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2014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城乡爱国卫生工作,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和防止相关虫媒鼠媒传染疾病的发生与流行,巩固创卫工作成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按照广元市朝天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 》(广朝爱卫〔2014〕4号)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我局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治本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以环境防制为主的综合防制措施,建立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长效管理机制,全方位开展鼠、蟑螂、蚊、蝇“四害”消杀,将“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

二、消杀范围

区审计局办公楼区域。

三、方法和标准

(一)灭鼠: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x20厘米滑石粉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不超过5%;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灭蚊: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三)灭蝇:有蝇房间不超过1%,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四)灭蟑螂:室内有蟑螂成虫或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工作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召开动员会,广泛开展宣传,组建病媒生物防制消杀专业队伍,开展调查摸底和技术培训,购置所需的药物和器械。

(二)环境治理阶段:4月11日至4月30日,要结合创国卫工作和第2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广泛发动群众,集中开展单位区域创国卫迎检的环境治理,开展搬家式大扫除,清杂去乱,清除垃圾、污物,硬化绿化环境、堵洞抹缝等,彻底根治“四害”孳生场所,完善卫生设施和防害设施。

(三)药物消杀阶段:

 1.4月1日-4月25日和9月1日-9月25日分别开展春秋季灭鼠工作。采用毒饵法,集中统一开展灭鼠毒饵投放,4月20日、9月20日开始查漏补缺。

2.5月1日至8月1日集中开展灭蟑螂毒饵投放或药物喷洒,每月5日至10日集中采用药物喷洒和毒饵法进行消杀,每月第一次消杀完后间隔7天进行第二次消杀。

3.5月至10月定期开展灭蚊蝇药物消杀,每月开展两次灭蚊蝇药物消杀,间隔半个月,6月-9月特殊行业和场所要加大消杀频次,每月可进行三或六次,一次5至10天左右,控制蚊蝇密度。

4.11月1日-12月1日开展达标巩固工作。继续加强辖区农贸市场环境治理,铲除“四害”孳生场所,完善防害设施。主要开展灭鼠、灭蟑螂消杀工作,切实控制蚊蝇密度。

(四)检查考核阶段:市、区爱卫办将从4月下旬和10月下旬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灭鼠灭蚊蝇、灭蟑螂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我局届时将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进行相应检查并通报情况,迎接上级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硬指标,各股室要进一步加强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网络,指定专人负责,要把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开会研究,抓好落实。

(二)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各股室在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中,实行“四包”:(1)包范围。按划定地段、投药消杀。(2)包时间。在统一行动时间内按时投放毒饵和实施消杀。(3)包质量。消杀药物按标准要求必须投药(消杀)到位。(4)包效果。经消杀监测病媒生物密度降到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三)坚持标准,努力达标。各股室在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要按照全国爱卫会制定的病媒生物防制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严格标准,不走过场。

(四)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我局将对各股室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对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认识不到位、行动不积极、措施不力的股室负责人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到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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