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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4-07-01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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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

关于做好2014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各中心:

根据朝天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 “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广朝综治办〔2014〕5号)精神,今年3月份继续在全区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做好2013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深化平安朝天、法治朝天建设,不断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局综治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按照要求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我局及时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云中

 副组长:文安成  孔  星  贺连生  李长键

 成  员:孙秀芬  姜万里  张应会  高  波  贾志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孙秀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统筹实施本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活动月”的日常工作。

三、活动的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主要内容

1.广泛深入地宣传国际国内社会形势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相关会议精神以及加强社会管理和综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创新社会管理的使命和责任感。

2.大力宣传本单位认真履行综治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成效;宣传2014年度审计工作目标责任书中综治工作内容,推进综治领导责任制的落实,使每个审计干部都明确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要求,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3.宣传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大调解”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宣传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预防火灾、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突发事件及信访工作等好的做法。

4.突出宣传在综治工作中创造的典型经验;宣传本单位干部投身综治工作的先进事迹,尤其是宣传广大干部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的动人事迹,促进全局综治工作特别是群防群治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

5.大力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实施条例》以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扎实推进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勤政廉政、服务社会的意识。使广大干部关心和支持综治工作,保障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的情况。

6.宣传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加强普法教育的部署要求;宣传审计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情况。

(二)时间安排

今年的综治宣传月活动时间一个月,具体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为动员阶段。主要任务是对此次综治宣传月活动进行广泛发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3月10日至20日)为实施阶段性。结合我局实际,广泛开展宣传月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3月20日至31日)为总结阶段。主要任务是对今年我局的综治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情况全面总结,分析此次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综治宣传积累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局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2014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并把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综治年度目标管理内容进行考核奖惩。

(二)活动结束后,局办公室要将综治宣传月活动的具体措施、效果、先进事例及典型经验,写出书面总结上报区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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