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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司法局关于报送《2015年上半年八项重点工作执行 情况的总结》的报告
索 引 号 : 008462269/2015-00033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5-10-09
发布时间: 2015-10-09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报告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关于报送《2015年上半年八项重点工作执行 情况的总结》的报告
市司法局:


  根据市司法局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上半年八项重点工作执行情况的总结》呈报于后。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2015年6月29日

  2015年上半年八项重点工作执行情况的总结

  2015年上半年,区司法局根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八项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考评工作制度,完善目标,制定考评办法,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本单位、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为推动我区的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上台阶奠定了基础。现将半年来重点工作执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律七进”工作稳步推进


  上半年,区司法局紧紧围绕“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朝天”的目标,扎实开展“法律七进”工作。

  (一)落实目标,明确工作任务。按照要求制定了《朝天区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朝天区法律进乡村(社区)实施方案》、《广元市朝天区“法律七进”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关于法律进寺庙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法律进学校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指导性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主体,解决了“进什么”“怎么进”“谁来进”“进到什么标准”等问题。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保障有力。3月份,区司法局根据《关于做好当前“法律七进”有关工作的通知》,分别明确了每一“进”的牵头和责任单位,各小组均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出台督导、重大事项交办、约谈等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各部门、行业等也建立了相应的推进机制,形成了举全区之力推进“法律七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示范点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区“556323”普治工作思路和法治阵地“六个一”建设,对应每一“进”打造示范典型,整体带动“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开展。目前,我区打造了桃树村、区人民医院、朝天二小、羊木小学等21个“法律七进”示范点。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法治细胞创建。4月底,对6个申报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个市级法治示范乡镇和机关进行督促检查及业务指导。5月27日,经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对我区申报的市级示范乡村和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普法形式多样,普法实效显效。继续搞好“订单式”和“靶式”普法。区司法局上半年重点围绕群众之所需,解决普法效果不明显、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向单位、乡镇和社会发放并收回《2015年普法订单征求表》1000余份,汇总形成了《2015年“订单式普法”活动方案》,有针对性、目的性、互动性的开展普法活动。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按照“法律七进”“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和依法治区工作“4+5”推进机制,依各部门的职能职责,组织各级各相关部门具有较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法治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及热爱法治宣传教育公益普法的离退休人员、志愿者,分级、分类、分行业组成法治宣传队伍,形成“1+4+25+X”(即1个区级普法讲师团、4个部门普法宣讲团、25个乡镇普法宣传队和X名村(社)普法宣传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开展川陕(朝天—宁强)百里联创共建活动,完善和提升“百里法治宣传走廊”,加强在二专线、高速公路、通乡公路和人口集聚地的法治宣传氛围打造。注重法治文化宣传。以“百场法制宣传进基层”和“送文化下乡”为契机,广泛开展了群众导、群众演、群众看,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节目,该活动共开展10余场次。

  (五)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加大与新闻媒体联系,进一步办好朝天法治栏目,突出“四个重点内容”,上半年法制宣传做到了电视有新闻、报纸有文章、电台有声音、网络媒体有消息、各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基层单位有醒目、规范的宣传标语,进一步掀起学习热潮,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继续实施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为进一步组织实施好省政府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按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目前,全区合理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点57个,开通并运行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1至6月共服务群众817人次(案件73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671件),完成目标数1540人次的53.05%;拟在两河口乡新建法律援助工作站1个。运行并管理好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按时报送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按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案件录入率大幅提高。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推行“一站式”服务,启动“法律援助流动服务车”。扩大受援范围,对受援人群由最低生活保障群体逐步向低收入人群扩展,做到应援尽援。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做好省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云南徒步讨薪案件朝天籍当事人的回访工作,参与协调处理朝天区平溪乡思佳养殖场建设遗留问题,协调处理5.31三名学生溺亡事件等信访案件。

  三、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区、乡镇、村(社区)和村民小组四级调解网络。二是加大调解人员队伍培训力度。各司法所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村(社区)两委同步换届后的调委会主任在各片区分别集中开展培训,同时还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了省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素质。三是积极推行“随手调”工作制度。对排查发现受理的小矛盾、小纠纷做好登记,及时就地就近调解。四是规范调解文书。对村民小组调解的纠纷填写人民调解协议,对村(社区)和乡镇调解的复杂疑难纠纷要求规范填写调解文书格式。五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在特殊敏感时期特别是在中央、省、市、区两会召开期间,深入到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聚居地,实施了全方位、拉网式的摸底排查,准确掌握了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的状况和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有预案、有准备。上半年,我区共调解纠纷846件,调解成功837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63件,调解成功率99%,服务人群6300余人次,调解协议金额1579余万元。六是搞好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级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能手评定工作。上半年,申报了朝天区蒲家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朝天区羊木镇羊木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羊木司法所为规范化司法所、朝天区蒲家乡元西村为调解文化建设单位。七是积极开展调解文化试点建设。结合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综合调解文化大院、文化长廊等形式,在蒲—羊—东沿线(蒲家乡、羊木镇、东溪河乡、西北乡)认真落实人民调解员培训机制。八是完成2014年度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工作,对952件调解案件(包括随手调案件)进行了奖补。

  四、做好安帮矫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按照深化“一全五化一新三行动”的要求,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完成了局机关社区矫正室、心理辅导室和中子司法所的打造。二是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监管系统,基本实现审批事项通过网上指派和上报,全面实施“电子围墙”管理模式。上半年纳入定位管理4人。三是建立了全市首个社区矫正心理辅导室。购置了矫正沙盘和器具,安装了心理矫正评析软件,探索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对一”的心理测评、行为矫正和跟踪分析。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测评和沙盘游戏个人档案资料。四是接受川西监狱等单位委托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2件,并及时提交了调查评估意见。五是完善了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办法,继续坚持执行外出请销假和变更居住地制度,特殊敏感时期实行电话联系制度和活动情况“日报告”制度。按照“周听声,月考核,季考评的办法开展日常矫正工作。上半年新登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5人,建立了执行档案。六是采取集中式、委托式、选择式、分散式等形式开展社区服务。社区服刑人员除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劳动,经司法所同意,还可以自主选择社区服务形式。今年来,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5人,解除22人,在册82人。其中缓刑78人,假释3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女性6人,未成年15人。

  (二)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和服刑在教人员的安帮工作。进一步深化朝天区特殊人群关爱系列行动之“情暖高墙·亲情帮教进监区”活动,先后到广元监狱和锦江监狱对朝天籍职务犯罪服刑人员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询问了服刑人员的生活、改造以及家庭困难情况,宣传了安置帮教政策。该活动让朝天籍在监服刑人员感受到朝天区党委政府的帮助和关爱,激励其提升改造效果,顺利回归社会,为今后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开展了刑满释放人员排查。了解刑满释放人员的去向和生产、生活、思想等情况,建立了刑满释放人员信息表和个人档案。对服刑人员信息进行核查。及时上报各类报表、信息。

  五、强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推动律师公证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年度评估工作,协助完成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法律服务机构的年度考核。二是组织法律服务行业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教育,促进法律服务行业为朝天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三是认真组织法律服务人员“送法下乡”,继续开展“法律顾问进万村”、“法律七进”活动,努力提高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四是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培训,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水平,建立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执业档案,切实履行好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职责。上半年组织全体法律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1次。五是协助完成市基层法律工作者代表大会代表的推荐工作,第三届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六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权力在网上公开运行。七是积极服务于外来企业投诉工作。先后到大巴口工业园区和中子工业园区为海螺塑编、康康医疗、三元茧丝等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和问卷调查2次。建立完善公证执业准入、日常监管、考核评价、奖励处罚等执业监管体系,完善公证机构管理运行机制。上半年,共办理公证案件46件,收费2.1余万元。

  六、加强队伍及信息化能力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制定了《局党组中心组2015年度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学习内容、方式,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干部牢固树立理想信念、规矩意识、党性原则、为民宗旨、担当精神、廉洁观念。开展法纪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开展警示教育,传达司法行政系统内和市委、区委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组织干部职工现场广元监狱、参观廉洁城市建设成果巡回图片展,增强廉政自律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新常态新习惯新作为”大讨论,召开“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专题学习反思会,解决了思想认识、行为规范、工作状态上的突出问题。二是切实做好教育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多次参加省市区各类业务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三是重人文关怀。春节前,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为8名退休干部及3名遗属送去了大米、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和6600元现金。四是深化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党风建设“一岗双责”,与干部签订责任书。制定了《2015年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及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实施方案》和《“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实施方案》,修订了局工作规则,纳入了约谈制度,审核干部职工人事档案,清理单位吃空饷人员,及时上报招考计划,切实转变干部作风。

  (二)进一步强化信息化建设。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运行和维护好朝天门户网站、微博、微信,防止死链接,实现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七、主动接受的人大评议监督工作

  今年3月启动会召开后,区司法局成立了迎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局领导陪同调研人员及联络员,与区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随行先后深入乡镇部门,分别就依法治区、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控、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司法行政和班子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实地调研,组织开展座谈并形成调查报告。4月份,区司法局在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区司法局工作大会上作了专题报告,调查组作了调查情况汇报,通过工作满意度的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通过此次评议,将进一步促进区司法局形成科学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建设法治朝天打牢基础。

  八、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自身能力建设不足。基层人手不足,尚有空编,未能满编运行,严重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二)工作保障力度不够。一是人头经费未按照省市财政有关文件要求进行预算,基层人员未落实边远地区工作补贴;二是工作专项业务经费差口资金较大,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九、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创新社会管理。一是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机制体制,推进人民调解与“大调解”和综治网格管理的更好融合,落实好“随手调”制度,做优边际联调工作。二是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强化对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和“月考”,完善心理矫正室,实现社区矫正“三无一控”和安置帮教“五有一降”目标,维护朝天的和谐稳定。

  (二)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持续推进“法律七进”工作,争取把“订单式”普法和“靶式”普法做成我区法治宣传工作的品牌;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继续办好《法治朝天》电视栏目。全面完成“六五”普法目标任务,确保国家验收顺利过关。

  (三)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治理法律服务行业执业环境。开展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做到“应援尽援优援”,完成市下目标任务。拓展公证案件来源,争取年末实现收入6.7万元非税收入。

  (四)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积极沟通协调,解决司法助理员职位空缺问题。大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升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能力,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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