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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切实加强人事代理人员档案管理
索 引 号 : 008462234/2015-00131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15-10-09
发布时间: 2015-10-09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我区切实加强人事代理人员档案管理

加强制度化建设,规范经办行为。制定了《朝天区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朝天区人事档案收集补充制度》、《朝天区人事档案鉴别整理制度》、《朝天区人事档案安全保密制度》等制度,规范了人事档案经办人员行为,充分保障干部人事档案安全。

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建立档案材料收集网络,灵活采取定时、定向、跟踪和补充收集等办法,常抓归档材料收集和鉴别关,并采用微机打印目录,统一档案整理规格,同时,重点审核档案材料完善情况,对缺少的档案材料进行详细记录,要求限期补充收集,使人事档案更加齐全完整。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对档案管理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大力改善人事档案管理条件,着力促进档案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目前,今年新进人员已实现了档案电子化,下步将继续加强与区档案局(馆)协作力争在两年内完成所有干部人事档案电子化,并逐步实现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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