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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北乡森林防火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552/2015-00070 发布机构: 西北乡 成文日期: 2015-10-15
发布时间: 2015-10-15 发文字号: 广朝西府[2015]18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各村委会、场镇机关单位、工矿企业:

  现将《西北乡森林防火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特此通知

  附:西北乡森林扑火队伍人员名单;

  广元市朝天区西北乡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0日

  抄送:区政府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林业和园林局。

  广元市朝天区西北乡党政办 2015年3月20日印

  西北乡森林防火预案

  目前,已进入防火的紧要时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我乡辖区森林资源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早打早了”的方针,提高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严格控制和管理好火源,乡级各部门、机关单位、村民委员会、各工矿企业,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当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二、加强宣传教育

  “森林防火、警钟长鸣”,为避免火灾发生,一定要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和第一道工序来抓,突出宣传重点,利用书写标语,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拓展宣传广度,确保宣传实效,提高各级领导思想和广大群众防火意识。

  三、明确职责、分工负责

  1、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森林防火领导工作,在森林防火警戒期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检查、督办防火预案的落实情况,制定相关的预防措施。

  2、党政办:要保证信息的收集,联系各部门,保证政令畅通。

  3、经发办:全面协调农业范畴的各个部门,认真落实预案,一旦发生火灾,组织力量全力扑救。

  4、人武部:要时刻做好战略状态,哪里发生火灾,组织辖区内的基干民兵,全部出动,并向有关单位,请求援助。

  5、财政所:做好森林防火后勤保障工作,各种物质的准备工作,保证扑火队伍的需要。

  6、社会事务办:联系医院随时做好救治伤员和各种药物的准备,确保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7、安全办:加强辖区内的督查监管,督促各村委会,各工矿企业及时排查火灾隐患。

  8、各机关单位的负责人是防火工作的责任人,要积极配合防火工作,教育好自己所管的人,特别是学校。

  9、供电班:加大对电路造成的火灾隐患的排查力度,确保电力不引发火灾。

  10、各工矿企业要对本矿职工加强宣传教育,在上下班途中不得随意用火,若引发水灾,企业法人将负连带责任。

  11、各级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落实建立义务扑火应急队员名单,并以书面形式上报乡防火领导小组,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落实山头寺块,认真做好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安全。

  四、严格控制火源

  火灾是森林的大敌,由于我们山高坡陡,交通不便,对扑救火灾带来很大困难。由此,必须严格控制火源。

  1、严禁带火入山,在林区内杜绝吸烟,在重要林区实行护林员搜身制,不按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2、严禁在林区内烧地边、烧桔杆等农事用火,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3、小孩玩火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要隐患,学校对小学学生每周必须上一节森林防火常识课,由学生玩火而发生火灾,将追究学校和相关教师的责任,在家的小孩其父母必须加强教育管理,杜绝小孩玩火。

  4、各村、组、户要对自己所管理的痴、呆、聋、哑人做好监管和教育、要对辖区内烧桔杆、地边等农事生产性用火进行逐一排查,坚决制止,对重点地段加大巡查力度,严防重点人群、重点时节、重点部位。

  五、加大组织力度,确保资源安全

  1、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守土有责的原则,坚持实施“三包”原则,即驻村干部包村、村包组、组包户,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山有人管、责有人负。

  2、乡林业站及哨卡工作人员要随时全面彻底的巡山护林,及时排查火灾隐患,一旦发现火警、火灾、火险,要立即向乡人民政府或林业局报告,并立即召集附近群众扑火。

  3、火警、火灾、火险发生后,相关人员要按照指挥部的统一要求,赶赴现场,对涉点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予以负责,确保安全有序的转移。

  4、针对已发生的火灾情况,指挥部相关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有效措施,组织人员实施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

  六、奖励与处罚

  1、各地发生火警、火灾、火险,不管什么人,必须立即报告有关单位和部门,知情不报者,将追究其责任。

  2、发生了森林火灾,在当地的领导或负责人,要立即报告有关单位和部门,同时组织力量进行扑救。相关单位和部门在接到报告后调动人员,组织力量全力扑救。若在当地已组织力量而无力扑救的,必须在15分钟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消防部队支援或调配飞机扑救,过时不报者,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在防火工作期间,各位干部要坚守岗位,履行好工作职责,因玩忽职守,擅离岗位给防火工作造成阻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责任重大的,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予以处罚。

  4、对发现森林火灾立即报告者,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和表扬。

  5、对扑救森林火灾的伤残死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进行补助和抚恤。

  附:

  西北乡森林扑火队伍人员名单

  队 长:王 琴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队长:李长勇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乡人武部部长

  赵奎平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队 员:余长林 乡党政办负责人

  赵 洪 乡安监办

  卢 勇 乡财政所所长

  胡堂均 西北林业站站长

  谢万军 西北农业站负责人

  付文峰 西北水务站负责人

  赵立中 西北民政所负责人

  蒋永强 西北劳动保障所负责人

  雍 明 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

  董先文 西北中心校校长

  罗 峰 西北信用社主任

  王 维 西北卫生院院长

  冯均锡 西北畜牧站站长

  冯 林 护林站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林业站,由胡堂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冯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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