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朝天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索 引 号 : 00846247X/2015-00147 |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2015-10-16 |
发布时间: 2015-10-1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统计发〔2015〕17号
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省级专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省级专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相关部门:
现将《广元市朝天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
2015年10月14日
2015年10月14日
广元市朝天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省级专项试点工作方案
一、试点目的
通过试点模拟实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主要环节,检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探索组织实施农业普查的思路、流程、方法和经验,发现组织实施和影响农业普查可能的困难和问题,培养和锻炼一批农业普查业务骨干,全面启动推进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为高质量、高效率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奠定基础。
二、试点范围和对象
省局确定选取朝天区作为广元的试点地区。其中:普通农业经营户普查表由选取的乡(镇)的行政村试填,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行政村普查表由选取的乡(镇)范围内试填。乡镇普查表由朝天区的全部乡(镇)试填。
三、试点内容
(一)划分普查小区:按照传统方式和电子地图形式科学划分普查小区。
(二)成立试点机构:成立试点工作机构、落实工作
(三)选调普查人员:组织开展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与培训。
(四)清查摸底:确定普通农业经营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等普查对象。
(五)入户登记访问:访问普查对象,使用PDA或纸介质方式填报普查试点表。
(六)数据处理:审核、录入和处理普查数据。
(七)测算评估:测算和评估基层普查的组织、培训、实施等工作,对普查经费、普查工作的强度与难度、普查所需时间进行评估与分析。
(八)总结分析:总结本地在组织实施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和内容要求,全面完成普查试点全流程、全要素、各环节工作。同时,要注重本地和其他地区差异性普查工作,要侧重如何搞好城郊结合部、普查环境复杂区域、普查成分多样区域的普查工作;劳动力输出要侧重如何摸清普查对象、真实填报普查数据、农村生产要素流转等重点问题,努力提高普查数据质量的有效措施等。
四、试点实施步骤
(一)成立工作机构。试点工作由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筹备办公室统一领导,试点县区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普查分级组织和领导模式,试点县区、试点乡(镇)设立农业普查试点办公室,试点村成立试点工作组。
(二)落实工作人员。根据试点工作需要,试点县区、试点乡(镇)从当地政府机关或基层组织中抽调干部、村文书、大学生村官,或从当地招聘符合普查要求、热心公益事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假期回乡大学生、教师、社工等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组成试点工作人员。
(三)开展宣传动员。试点县区、试点乡(镇)的普查工作机构,要与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密切联系,共同组织协调新闻单位,通过各种宣传媒体、信息渠道,宣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意义和要求,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普查试点,探索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四)组织业务培训。组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开展农业普查业务培训,培训重点包括:普查的清查摸底、普查表各项指标的解释及填报方法、PDA数据采集操作、普查询问技巧、普查工作纪律等。
(五)开展清查摸底。由选取的试点乡(镇)、试点村农业普查试点工作机构组织普查员对普通农业经营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清查。目标是按照清查摸底实施细则的要求,查清辖区内全部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根据清查摸底的结果编制各普查小区的普通农业经营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名录,绘制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地图。在清查中发现普查小区内普通农业经营户和规模农业经营户划分不清、普查单位重填漏填等问题时,要及时上报上级试点工作机构,逐条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六)现场入户登记。综合考虑普查小区规模和农业经营户(单位)数量,合理分配PDA。普查员在普查指导员的指导下使用PDA访问普查对象,采集填报普通农业经营户和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试点表。乡(镇)和行政村的普查试点表由区农业普查工作机构统一布置,由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统计员或有关人员填报。区农业普查试点工作机构要全程参与、指导入户登记工作。
普查试点表的时期指标填写2014年度数据,时点指标填写2014年12月31日数据(畜牧业中存栏填报2015年6月30日时点数据,出栏及产量填报2015年上半年数据)。
(七)普查数据处理。通过PDA采集填报的普查数据,使用国家统计局统一的数据处理软件录入、审核和传输;对PDA使用和数据采集、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对影响普查数据采集进度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八)试点工作总结。建立试点工作日志,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遇到的问题、解决的办法等逐一记录下来。试点工作结束后,区农业普查试点工作机构要对试点的全过程进行认真总结,针对试点全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完善措施和解决办法。
五、试点时间安排
试点工作自2015年9月15日开始至2015年11月30日结束。
9月15日至10月10日,完成试点文件通知、方案制定、机构组建、人员选调、责任明确、经费保障、部门配合等前期准备工作。
10月11日至10月25日,完成资料整顿、清查摸底、PDA发放和软件加载、普查区划分、地图绘制、业务培训等工作。
10月26日至11月10日,完成普查现场入户登记。
11月11日至11月15日,完成普查数据处理、审核、验收、汇总和上报工作。
11月16日至11月30日,完成试点总结,提交试点成果。
六、重点研究的问题
(一)如何最大限度体现普查政府行为、提高行业部门对农业普查的参与度。
(二)如何多方式、多渠道、多角度、深层次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扩大农业普查社会知晓率、提高调查对象配合度。
(三)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方式、培训方式、数量确定,检验普查两员是否能完成工作任务、是否能准确填报普查试点表的各项指标。
(四)电子地图绘制中易出现的问题,包括:信息采集方式、地图匹配、边界划分、定位、合并、审核、修正电子地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难点;单位比对中的相关问题,包括部门行政登记资料的提供情况,生成核查底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五)清查摸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调查对象是否配合清查摸底工作。
(六)面临农户居住分散、农村交通、通讯不便、农村青年少,留守老人、儿童居多的实际情况,如何提高现场入户登记成功率。
(七)数据采集与数据处理中是否出现PDA设备使用软、硬件问题,指标填补问题、数据采集传输效率及其它设备问题。
(八)普查实施各阶段,特别是摸底、登记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及时间安排。
(九)本地区的普查“两员”补贴标准。
(十)试点县区结合不同实际情况,注重地区差异性普查工作重点,侧重城郊复杂区域、普查成分多样区域、贫困地区条件保障、人口、普查对象、劳动力输出情况、普查数据质量、农村生产要素流转、民族地区普查等工作重点。
七、试点工作要求
区普查试点机构要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方案组织试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普查试点操作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地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要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抽调精干力量,全力以赴投入试点工作。要落实好普查试点工作经费和两员劳动报酬,保障好试点工作条件,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动员。通过党委宣传部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报刊、广播、电视、标语、短信、纪念品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方法和内容,消除调查对象的思想顾虑,提高调查对象配合度。
(三)加强质量监控。建立健全农业普查工作质量、业务质量、数据质量、流程质量和保障质量监控体系,对农业普查试点实现全流程监控,及时研判和调控试点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普查工作和数据质量。
(四)加强试点总结。要组织高素质人员全程记录试点工作真实情况;要系统整理、分析各类工作和技术问题及其解决问题的方法;要认真计算和填写试点工作参数表;要深入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和技术方法,及时上报各类报告;要以点代面,共享试点成果,推动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八、试点资料总结上报
各试点地区认真总结试点工作,在试点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筹备办公室上报下列资料:
(一)试点工作总结,包括工作思路、主要做法、经验教训、问题清单和工作建议;
(二)试点工作业务技术报告;
(三)试点数据采集、汇总和分析报告;
(四)试点工作在组织协调、宣传动员、业务培训、设备技术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补贴等方面的经费支出情况。
(五)试点工作文件、方案、细则、简报、照片、视频、大事记等普查工作资料。
抄送:市统计局,区委办,区政府办。
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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