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召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动员会
索 引 号 : 00846247X/2015-00148 |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2015-10-16 |
发布时间: 2015-10-1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10月15日,朝天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在区行政中心召开。广元市统计局副局长欧明宇,区政府副区长、区农业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晓波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国务院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决定于2016年开展的一次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重要的政府行为,对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充分检验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并为全国全省面上正式展开提供经验,省统计局于2015年9~11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朝天区被选定为全省21个省级试点县(市、区)之一。
会议传达贯彻了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项试点工作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明确了西北乡上坝村作为全区省级试点单位,区农业局、西北乡等单位还就如何履职尽责搞好试点工作作了表态性发言,区试点办组织各乡镇统计人员就试点工作方案进行了全面培训。
会议要求,试点工作开展要注意围绕2016年12月31日这个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正式启动时点统筹进行,并能够准确充分反映出近年来全区农村发展面貌和农民生活发生的真实变化,切实摸清试点区域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的实际情况,对涉及农作物种植、林、畜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委会、乡镇政府等“五类”对象进行全面仔细调查。
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务必要准确把握好这次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的关键节点和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切实把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统一到区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并认真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尽快制定详细的推进措施和实施方案,及时与区试点办搞好沟通和协作,认真总结出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取得的宝贵经验,在保证试点工作进度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试点数据审批与报送制度,切实增强数据的科学性、逻辑性和匹配性,确保能够准确反应当前全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同时,区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区试点办根据农业普查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对各个工作环节的督促检查力度,定期通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将其纳入相关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核范畴。
区政府办、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局等25个区农业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乡镇长、分管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副乡镇长、统计工作人员,上坝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区统计局、区试点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国务院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决定于2016年开展的一次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重要的政府行为,对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充分检验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并为全国全省面上正式展开提供经验,省统计局于2015年9~11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朝天区被选定为全省21个省级试点县(市、区)之一。
会议传达贯彻了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项试点工作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明确了西北乡上坝村作为全区省级试点单位,区农业局、西北乡等单位还就如何履职尽责搞好试点工作作了表态性发言,区试点办组织各乡镇统计人员就试点工作方案进行了全面培训。
会议要求,试点工作开展要注意围绕2016年12月31日这个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正式启动时点统筹进行,并能够准确充分反映出近年来全区农村发展面貌和农民生活发生的真实变化,切实摸清试点区域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的实际情况,对涉及农作物种植、林、畜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委会、乡镇政府等“五类”对象进行全面仔细调查。
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务必要准确把握好这次农业普查省级专项试点工作的关键节点和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切实把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统一到区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并认真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尽快制定详细的推进措施和实施方案,及时与区试点办搞好沟通和协作,认真总结出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取得的宝贵经验,在保证试点工作进度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试点数据审批与报送制度,切实增强数据的科学性、逻辑性和匹配性,确保能够准确反应当前全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同时,区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区试点办根据农业普查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对各个工作环节的督促检查力度,定期通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将其纳入相关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核范畴。
区政府办、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局等25个区农业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乡镇长、分管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副乡镇长、统计工作人员,上坝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区统计局、区试点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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