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滩镇强化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索 引 号 : 008463587/2015-00088 | 发布机构: 大滩镇 | 成文日期: 2015-10-21 |
发布时间: 2015-10-21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大滩镇辖区有宗教活动场所5处,信教群众580余人,其中少数民族200余人。做好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加强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滩镇结合依法治区和“法律进寺庙”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大力开展对辖区内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加强学法阵地建设。完善辖区内3处宗教活动场所的法治宣传公示栏。在现有公示栏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宗教事务条例》和反邪教基础知识方面的内容公示,充分发挥宣传栏宣传法律政策的阵地作用。制作宗教政策及安全管理法律条文读本,翻印制作《宗教政策法规选编》300余本,印制宗教法律政策摘编宣传单1000余份,免费发放给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进一步普及相关法律政策,营造尊重宗教信仰、不干涉宗教内部事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开展法律知识宣讲。在全镇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法律进寺庙”问卷调查活动,征求其对“法律进寺庙”法治宣传活动的意见、建议。根据调查结果,深入分析,确定“法律进寺庙”宣传重点。先后邀请“朝天区法律进寺庙法治宣讲队”组织场所教职人员集中学法13次,组织宗教场所和宗教团体组织学法21次,对《宗教事务条例》、《文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学习。
三是提供法律顾问支持。在全镇宗教场所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促进宗教场所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积极配合法律顾问工作,为各宗教场所活动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及日常事务处理提供法律保障,将宗教活动规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同时利用法律武器保护宗教界的各项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学法阵地建设。完善辖区内3处宗教活动场所的法治宣传公示栏。在现有公示栏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宗教事务条例》和反邪教基础知识方面的内容公示,充分发挥宣传栏宣传法律政策的阵地作用。制作宗教政策及安全管理法律条文读本,翻印制作《宗教政策法规选编》300余本,印制宗教法律政策摘编宣传单1000余份,免费发放给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进一步普及相关法律政策,营造尊重宗教信仰、不干涉宗教内部事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开展法律知识宣讲。在全镇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法律进寺庙”问卷调查活动,征求其对“法律进寺庙”法治宣传活动的意见、建议。根据调查结果,深入分析,确定“法律进寺庙”宣传重点。先后邀请“朝天区法律进寺庙法治宣讲队”组织场所教职人员集中学法13次,组织宗教场所和宗教团体组织学法21次,对《宗教事务条例》、《文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学习。
三是提供法律顾问支持。在全镇宗教场所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促进宗教场所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积极配合法律顾问工作,为各宗教场所活动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及日常事务处理提供法律保障,将宗教活动规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同时利用法律武器保护宗教界的各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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