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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234/2015-00153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15-10-21
发布时间: 2015-10-21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朝人社发〔2015〕12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局内各股室、直属单位:

《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30日

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5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区委六届九次全会和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和谐至上”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工作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改革创新、依法行政、夯实基层,大力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劳动关系等领域改革和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积极为“加快振兴发展、推进全面小康、建设美丽朝天”提供民生保障和智力支撑。

一、大力推动就业创业工作

(一)全面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5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实现职业技能培训1420人,农村劳动力输出转移6.8万人,实现劳务收入8.8亿元。

(二)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衔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落实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二、三产业吸纳就业能力。

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的政策效应。

(三)统筹抓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各类群体就业工作。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广泛开展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等专项行动。做实我区报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健全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基础数据库,继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各项补贴政策,加强家庭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全年新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5个,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200人、创业32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化解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的减员、待岗现象,妥善解决下岗分流职工再就业。统筹做好失地农民、下岗职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四)建成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坚持规划引领,以园区建设、街区建设、社区建设和景区建设为载体,突出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失地无业农民等扶持重点和创业园区、创业街区、创业型社区、创业型城镇等抓建重点,进一步健全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开展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综合服务,全面提升“两园三区”(平溪畜牧、羊木食用菌创业园区,中子、朝天、羊木创业街区)创业示范基地。完善和落实鼓励创业的财政扶持、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创业街区建设,搭建创新创业平台。今年内新培育创业带动主体300个、建立创业基地40个、开发可选用创业项目100个,对创业成功实体项目进行政策性创业奖励。综合运用媒体和公共创业服务窗口,采取政策宣传、纪实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创业政策、措施及创业典型人物事迹,推动形成“全民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

(五)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继续围绕全区农业产业、工业企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充分结合本地企业和求职者需求,深入推进“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全年组织1420名青年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以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为重点,组织500人参加创业培训。

(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以就业失业登记规定和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为依托,做实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城镇新增就业、各类人才资源数据库,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实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信息共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人力资源网建设,发挥招聘网新媒体传播功能,不断满足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公共服务需求。完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制度,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抓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和从业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二、深入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七)实施全民参保登记。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9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社会保险权益及就业信息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

(八)做好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2015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覆盖0.58万人、征集基金3400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1.33万人、征集基金460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10万人、参保缴费6.8万人、征集基金1570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0.95万人、征集基金310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0.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0.35万人、征集基金350万元;工伤保险参保0.44万人、征集基金160万元;生育保险参保0.23万人、征集基金30万元。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按规定支付。

(九)全面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市要求,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工作,推进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贯彻落实统一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完善死亡、丧葬补助金制度。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

(十)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强化医保监管工作,加强与卫计、药品监督、审计、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加大对骗保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力度。做实医保市级统筹工作,搞好全区城镇医保总额预决算管理,严格执行基金收支两条线制度。清理自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的历史欠账和企业职工参加大病统筹的基础数据。完善特殊疾病门诊等医疗保险政策,强化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业务经办上线运行。继续推进生育保险工作。

(十一)切实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完善经办流程,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积极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完善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制度,强化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和失业预警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就业失业数据分析和应用。

(十二)加强工伤保险工作。继续做好《工伤保险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实施工作。继续抓好建筑业、餐饮服务业、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参保工作。规范做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按全市统一要求适时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和工伤人员相关待遇。依法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初审上报工作。

(十三)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继续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制度建设,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促进依法监管。强化社保基金信息监管系统在社保基金风险重点领域的监测运用和防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组织开展基金安全责任制度和社保经办岗位风险防控信息平台建设。抓好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完善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开展内控制度落实情况评价和基金安全评估试点,做实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加大社保基金监管专项检查力度,做好企业年金基金监管工作。

(十四)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深入推进“征收统一、支付分离”五险合一经办模式,加强社会保障稽核,切实方便参保群众。认真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确保制度衔接工作顺利开展。全面应用养老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系统、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平台、全省基金财务集中管理信息系统和市区级业务经办系统。

三、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第六批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推荐评选工作。建好全区专业技术人才库,做好全市第七批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以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为抓手,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十六)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做好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开展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创建和推荐工作。加强高技能型人才和农村实用型人才的培养,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高级工)10人,其中技师(含高级技师)2人,做好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试及农民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积极参与全市组织开展的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开展“四川省技术能手和培育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推荐申报工作。

(十七)分类推进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人才评价机制。贯彻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做好职业资格清理及相关后续工作。做好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和审核工作。加强各类职称证书管理工作。

(十八)加大人才引进和智力引进工作力度。安全有序地完成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聘)和“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创新引智工作机制,拓宽引智渠道,加强引智平台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引智项目。积极优化专家下基层服务,完善引智成果示范、推广体系,提高引智公共服务水平。

四、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十九)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加强事业单位岗位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区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探索农业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具体办法。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制度,加强对公开招聘关键环节的政策指导和业务监督。继续严格坚持《广元市朝天区人事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区人事流动调配、职务任免等工作。强化聘用管理,认真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辞)聘管理办法,加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和人员在岗情况监管,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贯彻实施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实施办法,指导做好相关人员安置工作。

(二十)扎实有效做好军转安置工作。贯彻实施双向选择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安置办法,确保2015年度军转安置任务圆满完成。规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和先进典型宣传引导,确保各项待遇落实。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企业军转干部系列解困政策,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

(二十一)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按照省、市要求,积极深入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加强对中子镇、小安乡、区林业园林局、区安监局四个试点单位的调研指导和全区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参加全市公务员“四类”培训。强化公务员在编在岗日常情况监督管理。贯彻实施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做好公务员直统试点工作。做好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审核推荐和全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专项工作。

五、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二十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优化工资结构。推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加大基层干部工资待遇倾斜力度。继续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做好财政统发工资会审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晋升工资工作。

(二十三)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工资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以非公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全面提高工资集体协议履约率。

六、做好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二十四)做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继续稳定和扩大转移输出规模,积极拓宽就地就近就业空间,巩固省外、市外就业规模,确保农民工就业稳定。继续组织实施“春潮行动”,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完成120名农民工劳务品牌培训,加强劳务品牌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抓好劳务品牌培训资金监管和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入库工作,注重发展家庭服务业和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做好公共招聘信息网的应用工作,为农民工免费提供以招聘为主的公共就业服务,加强本地输出省外农民工的维权服务工作。

(二十五)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延伸到基层。加强形势研判和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妥善处置,建立集体停工等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继续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开展劳务派遣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贯彻落实《企业裁减人员规定》,规范企业裁减人员行为。以小微企业、农民工为重点,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以上。继续推进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已进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9%。加强特殊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管理,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高温津贴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规政策。

(二十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服务水平。积极推动示范仲裁院创建和调解仲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7%以上。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督促指导各类用人单位和乡镇不断提高自我预防争议、化解争议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便民服务措施和办案意见反馈、测评、监督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组织对重大疑难争议案件进行研讨,探索建立重大疑难争议案件预防调处联动工作机制。

(二十七)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推进“送法上门”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积极预防违法行为发生。加大主动监察和专项检查力度,开展农民工工资、社会保险、劳动用工、人力资源市场等专项行动,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主动检查用人单位户数不低于60户,确保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到期结案率达100%。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欠薪处理责任制和《广元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加强专项监察动态监控,做好劳动保障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农民工工资拖欠常态长效治理,确保2016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健全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信息系统。

七、加强自身建设和基础工作

(二十八)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从严治党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八个务必从严”,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实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互促共赢。扎实开展正风肃纪,切实纠治“四风”。大力推进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着力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党纪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反腐倡廉思想基础。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提升其综合素质。

(二十九)做实服务事项延伸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人社便民服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有步骤地推进经办服务事项下沉工作,加强村级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畅通“金保”专网,实现信息共建共享,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强化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公共服务下沉事项落地。

(三十)加强基础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加强普法宣传,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和“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市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强化预算执行,深化统计分析和服务。完成全区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加强金保业务专网和信息安全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工作,实现全区持卡人数达到11万人。完善局门户网站经办大厅功能。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运用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重大改革政策、重点工作成效、先进典型等宣传,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信访维稳和综治工作,确保全年无“集访、越访、非正常上访”发生。

(三十一)做好其它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网络管理、电子政务工作,稳步推进信息、思想宣传、“双联”、安全、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禁毒、大调解、卫生和计划生育、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节能减排、区志编撰、党史、保密、防邪、文化、档案管理、统战和民族宗教、统计、妇儿工委、青少年、关心下一代和联系乡镇等其它各项综合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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