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鱼洞乡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4002/2015-00089 | 发布机构: 鱼洞乡 | 成文日期: 2015-10-21 |
发布时间: 2015-10-21 | 发文字号: 广朝鱼府发[2015]15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鱼洞乡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5年4月16日
鱼洞乡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天区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问题多发易发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1、分级负责,层层把关。专项整治行动由乡政府统一部署,各相关站办所具体负责各自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层层把关,抓好落实。
2、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全面检查近两年所有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单位全覆盖。突出重点,着重检查问题多发领域和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3、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整治检查范围。2013、2014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各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二)整治检查对象。负责拨付、管理、使用涉农资金的财政所、涉农项目主管站办所、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涉农项目主管站办所包括:民政、人社、水务、农业、林业等。
(三)整治检查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主要工作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5年9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5年4月20日前)。成立鱼洞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向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区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财政所(郑玉枝负责),承办乡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4月26日前)。各站办所按照检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过程中,要在摸清本地区涉农资金性质、规模和有效梳理资金流向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厘清资金项目管理及牵头责任。2010年以来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并重。
(三)中央、省、市重点抽查阶段(2015年7月15日前)。由中央、省、市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对象将延伸至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和工程项目。各站办所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准备,主动配合,积极做好迎检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密切配合。乡各站办所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密切配合财政所整治行动中的相关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保障,确保实效。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各站办所负责人要亲自抓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加强基础资料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抄 送:区财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鱼洞乡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印
《鱼洞乡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5年4月16日
鱼洞乡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天区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问题多发易发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1、分级负责,层层把关。专项整治行动由乡政府统一部署,各相关站办所具体负责各自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层层把关,抓好落实。
2、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全面检查近两年所有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单位全覆盖。突出重点,着重检查问题多发领域和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3、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整治检查范围。2013、2014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各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二)整治检查对象。负责拨付、管理、使用涉农资金的财政所、涉农项目主管站办所、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涉农项目主管站办所包括:民政、人社、水务、农业、林业等。
(三)整治检查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主要工作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5年9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5年4月20日前)。成立鱼洞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向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区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财政所(郑玉枝负责),承办乡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4月26日前)。各站办所按照检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过程中,要在摸清本地区涉农资金性质、规模和有效梳理资金流向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厘清资金项目管理及牵头责任。2010年以来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并重。
(三)中央、省、市重点抽查阶段(2015年7月15日前)。由中央、省、市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对象将延伸至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和工程项目。各站办所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准备,主动配合,积极做好迎检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密切配合。乡各站办所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密切配合财政所整治行动中的相关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保障,确保实效。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各站办所负责人要亲自抓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加强基础资料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抄 送:区财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鱼洞乡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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