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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008464002/2015-00097 发布机构: 鱼洞乡 成文日期: 2015-10-22
发布时间: 2015-10-22 发文字号: 广朝鱼府发[2015]41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按照区安办〔2015〕30号《广元市朝天区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事故,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责任为手段,提高从业人员遵法守规意识,降低施工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全部具有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组织实施,促进我镇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继续对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实行“零控制”。

  二、组织机构

  成立鱼洞乡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蒲玉斌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马 力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余学清 乡安监办负责人

  杨 杰 乡水务农机站负责人

  郭万发 乡农业站负责人

  张小慧 乡残联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余学清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整治范围及落实重点

  突出现场、深入一线,在各类建设工程现场开展“六整治五落实”工作。

  (一)突出整治以下6类分部分项工程:

  1、基坑支护;

  2、土方(隧道)开挖;

  3、脚手架;

  4、模板支撑体系;

  5、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

  6、高陡边坡作业等 。

  (二)突出在施工现场落实以下5项规定:

  1、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2、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和论证;

  3、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

  5、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宣传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15日)、自查自纠阶段(7月16日至10月30日)、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乡政府成立鱼洞乡建设施工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部署相关工作。

  (二)突出重点,力求治本。各村、乡有关部门要依据本地、本行业(领域)工程建设特点、紧紧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既要抓住汛期、事故多发期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工程的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重日常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深入细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努力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法,严肃问责。依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施工现场无施工方案、不按方案及操作规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并予以经济处罚;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因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村、乡属各部门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在12月20日之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报送至乡安监办。

  广元市朝天区鱼洞乡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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