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汛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4002/2015-00100 | 发布机构: 鱼洞乡 | 成文日期: 2015-10-22 |
发布时间: 2015-10-22 | 发文字号: 广朝鱼府函[2015]10号 | 公文种类: 函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西成客专中铁十九局三项目部: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区内在建工程和在建矿山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广朝地灾办发〔2015〕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乡防汛渡汛工作,排除防汛安全隐患,近日,我乡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防汛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经过现场检查,发现你项目部存在防汛安全隐患。现将隐患及整改意见通知如下,请认真进行整改。
一、存在的安全隐患
袁家村二组(阴家河、大沟头、青沟头)和鱼鳞村六组(惠家沟)弃渣清运不及时,存量过大,弃渣将水沟堵塞,不能正常排水泄洪,严重影响防汛安全。
二、整改措施
1、及时清理转运弃渣;
2、在袁家村二组阴家河弃渣处埋设涵管(规格:直径1米),将山沟水排入水渠,畅通山沟水排泄渠道;
3、及时清理袁家村二组大沟头、青沟头堵塞排水渠中的弃渣,畅通排水渠道。同时,加高河道附近弃渣挡墙,防止山洪水将弃渣冲入河道,造成河道堵塞;
4、在鱼鳞村六组惠家沟弃渣场埋设涵管(规格:直径1米),将山沟水排入水渠,畅通山沟水排泄渠道;
5、落实防汛安全责任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及人员要坚持每天对以上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
三、整改要求
请你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加强防汛监管,落实工作责任,安排好巡查人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有力措施整改到位,彻底消除防汛安全隐患。对于上述问题,请你单位务必于2015年6月20日前整改到位并以书面形式报乡政府(附防汛安全负责人、巡查人员名单、联系方式)。
2015年5月19日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区内在建工程和在建矿山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广朝地灾办发〔2015〕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乡防汛渡汛工作,排除防汛安全隐患,近日,我乡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防汛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经过现场检查,发现你项目部存在防汛安全隐患。现将隐患及整改意见通知如下,请认真进行整改。
一、存在的安全隐患
袁家村二组(阴家河、大沟头、青沟头)和鱼鳞村六组(惠家沟)弃渣清运不及时,存量过大,弃渣将水沟堵塞,不能正常排水泄洪,严重影响防汛安全。
二、整改措施
1、及时清理转运弃渣;
2、在袁家村二组阴家河弃渣处埋设涵管(规格:直径1米),将山沟水排入水渠,畅通山沟水排泄渠道;
3、及时清理袁家村二组大沟头、青沟头堵塞排水渠中的弃渣,畅通排水渠道。同时,加高河道附近弃渣挡墙,防止山洪水将弃渣冲入河道,造成河道堵塞;
4、在鱼鳞村六组惠家沟弃渣场埋设涵管(规格:直径1米),将山沟水排入水渠,畅通山沟水排泄渠道;
5、落实防汛安全责任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及人员要坚持每天对以上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
三、整改要求
请你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加强防汛监管,落实工作责任,安排好巡查人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有力措施整改到位,彻底消除防汛安全隐患。对于上述问题,请你单位务必于2015年6月20日前整改到位并以书面形式报乡政府(附防汛安全负责人、巡查人员名单、联系方式)。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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