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放开以CNG和LNG为气源的民用管道燃气价格
索 引 号 : 008462162/2015-00066 |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15-10-26 |
发布时间: 2015-10-2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我市放开以CNG和LNG为气源的民用管道燃气价格
根据国家全面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安排部署和《四川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我市从2015年11月1日起放开全部以CNG和LNG为气源的民用管道燃气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其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和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均由所在天然气公司根据经营成本、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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