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放开过渡费和民航机场延伸服务收费标准
索 引 号 : 008462162/2015-00067 |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15-10-26 |
发布时间: 2015-10-2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四川省放开过渡费和民航机场延伸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省政府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部署和《四川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有关规定,省发展改革委决定从10月12日起放开客运船只过渡费和民航机场延伸服务(旅客行李打包费、成都机场能源转供服务费、航空货物<邮件>延伸服务费等)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经营者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自主确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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