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详情
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5-10-27   发布机构: 西北乡
【字号:
打印
  各村民委员会、辖区企、事业各单位:

  目前己进入森林防火警戒期,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控制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和灾害损失.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广朝森防[2015]7号《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做好今冬明春全乡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村民委员会要将森林防火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落实以支部书记负总责、村主任抓落实、组干部分片包干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具体要求。各级防火机构必须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凡因责任不到位,人员不到岗,措施不落实引起火灾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各村要立即建森林防火扑火队,扑火队伍不少于20人,村支两委即村干部实行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制.并报回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集中时间,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防火意识,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各村要利用板报、书写标语和召开群众会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在清明期间倡导移风易俗,开展文明祭祀,自觉遵守野外用火有关规定。要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典型的森林火灾案例制作宣传资料,张贴到村组。特别是在墓区集中地、交通要道、林区等重点敏感区域,要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知识,营造强大的防火氛围。

  三、抓好火源管理。要集中力量,在全乡开展野外用火整治行动。各村要迅速组织工作组,深入乡村宣传“五个禁止”规定,开展野外巡查,严查违规用火,坚决刹住炼碳、烧荒、烧田埂、上坟烧纸等违规用火行为。高火险天气,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深入各村开展督促检查,村、组干部必须下到村组抓火源管理。要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开展文明祭祀,杜绝火种上山。林业、派出所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大力整治祭祀品市场,从源头上减少火灾发生。对墓地集中的区域,要确定专人,严防死守。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处理。

  四、严格报告制度。各村要加强值班调度,严格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瞒报和漏报现象,确保信息畅通、快速反应。所有的火情热点必须由乡领导带队核查,查清情况,及时上报,。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报告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对热点反馈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及时通报区森林防火总指挥部。

  五、科学处置火情。各村要进一步完善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相关应急措施,健全响应机制。清明节前,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对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补充扑火物资,要时刻保持高度戒备状态,随时做好处置突发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启动扑火应急预案,组派足够扑火力量,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确保“打早、打小、打了”。乡、村领导要靠前指挥,科学扑火,确保人员安全。扑火力量不足的,要及时向区报告,不得贻误扑火战机。

  六、加强值班制度。各村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各种火情信息,及时、准确报告火情,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擅离职守,否则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