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机关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绩效管理、教育科技信息与宣传、督查督办、来信来访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科技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承办教育、科技年鉴编纂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和科技系统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
二、基础和成人教育股(广元市朝天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全区基础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参与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拟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规划和管理基础教育教材建设,组织审定中小学地方教材;指导全区普通高中教育、职业高中教育、义务阶段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德育工作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承担广元市朝天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拟订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与学生体育竞赛的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专业师资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学校的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承担全区中等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以及中职学生资助工作;承担全区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指导和实施工作。
三、人事师培股(离退休人员管理股)
规划、指导全区教师队伍、教育和科技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和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教育系统专家(不含外籍专家)管理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负责机关和学校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教育和科技系统党建、统战和民主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学校干部的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担中小学、幼儿园的新师资培养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参与研究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
四、督导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组织实施教育督导与评估的制度规定与政策措施,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学校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类教育机构进行教育督导评估,并发布教育督导报告;负责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统筹局机关股室和全区学校综合目标任务的分解、督查、考核工作。承担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的具体工作。
五、安全管理股
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拟订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规定,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督促检查学校安全工作;负责安全情况通报及数据发布工作。
六、招生考试办(广元市朝天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招生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办法;负责普通高校(含艺术、体育院校)、空军和民航、成人高校、各类中等学校(含中专、中师、普高、职高)和成人中专招生工作;负责全区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及管理工作;承担广元市朝天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广元市朝天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七、计划财务股
组织拟订全区教育和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教育和科技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区教育和科技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承担学校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以及学校后勤产业服务管理。
八、监察审计股
建立健全全区教育和科技系统内部审计制度,促进学校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教育、科技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对各学校预决算、工程项目、校长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的审计;负责系统内的行政监察工作。
九、科技普及股
负责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怍,拟订全区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重大科普活动和科普基地建设工作,推进科普能力建设,负责科技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科技和知识产权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管理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信息网络;承担科技进步考核等具体工作。
十、科技发展股
研究提出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实施农村和社会事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申报并实施各级各类农业科技计划和社会事业科技计划;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农村科技培训、科技帮扶、科技兴区和统筹城乡科技发展以及科技特派员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园区、基地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申报并实施工业领域各级各类科技计划,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指导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基地的建设,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科技交流与合作,指导协调企、事业单位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所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搭建产学研科技合作平台,促进产学研结合和创新体系建设。
十一、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股(广元市朝天区知识产权局)
拟订科技成果评价、科技奖励、科技成果推广、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区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专利的申报工作;指导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发布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申报工作;归口管理全区技术市场工作,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建设。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办法;编制并实施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计划;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转化和产业化,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工作;管理专利技术市场和技术进出口中的专利工作;依法处理各种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负责全区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指导专利代理机构业务工作,参与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专利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教育培训和合作交流。
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绩效管理、教育科技信息与宣传、督查督办、来信来访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科技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承办教育、科技年鉴编纂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和科技系统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
二、基础和成人教育股(广元市朝天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全区基础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参与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拟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规划和管理基础教育教材建设,组织审定中小学地方教材;指导全区普通高中教育、职业高中教育、义务阶段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德育工作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承担广元市朝天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拟订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与学生体育竞赛的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专业师资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学校的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承担全区中等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以及中职学生资助工作;承担全区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指导和实施工作。
三、人事师培股(离退休人员管理股)
规划、指导全区教师队伍、教育和科技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和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教育系统专家(不含外籍专家)管理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负责机关和学校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教育和科技系统党建、统战和民主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学校干部的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担中小学、幼儿园的新师资培养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参与研究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
四、督导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组织实施教育督导与评估的制度规定与政策措施,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学校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类教育机构进行教育督导评估,并发布教育督导报告;负责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统筹局机关股室和全区学校综合目标任务的分解、督查、考核工作。承担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的具体工作。
五、安全管理股
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拟订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规定,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督促检查学校安全工作;负责安全情况通报及数据发布工作。
六、招生考试办(广元市朝天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招生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办法;负责普通高校(含艺术、体育院校)、空军和民航、成人高校、各类中等学校(含中专、中师、普高、职高)和成人中专招生工作;负责全区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及管理工作;承担广元市朝天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广元市朝天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七、计划财务股
组织拟订全区教育和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教育和科技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区教育和科技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承担学校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以及学校后勤产业服务管理。
八、监察审计股
建立健全全区教育和科技系统内部审计制度,促进学校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教育、科技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对各学校预决算、工程项目、校长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的审计;负责系统内的行政监察工作。
九、科技普及股
负责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怍,拟订全区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重大科普活动和科普基地建设工作,推进科普能力建设,负责科技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科技和知识产权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管理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信息网络;承担科技进步考核等具体工作。
十、科技发展股
研究提出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实施农村和社会事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申报并实施各级各类农业科技计划和社会事业科技计划;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农村科技培训、科技帮扶、科技兴区和统筹城乡科技发展以及科技特派员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园区、基地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申报并实施工业领域各级各类科技计划,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指导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基地的建设,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科技交流与合作,指导协调企、事业单位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所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搭建产学研科技合作平台,促进产学研结合和创新体系建设。
十一、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股(广元市朝天区知识产权局)
拟订科技成果评价、科技奖励、科技成果推广、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区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专利的申报工作;指导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发布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申报工作;归口管理全区技术市场工作,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建设。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办法;编制并实施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计划;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转化和产业化,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工作;管理专利技术市场和技术进出口中的专利工作;依法处理各种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负责全区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指导专利代理机构业务工作,参与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专利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教育培训和合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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