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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北乡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回复
索 引 号 : 008463552/2015-00090 发布机构: 西北乡 成文日期: 2015-10-27
发布时间: 2015-10-27 发文字号: 广朝西府函[2015]6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西北乡人民政府

  关于西北乡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回复

  赵奎金代表:

  您在西北乡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关于车坝村垃圾池未及时清理的建议》(第〔3〕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西北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针对各村垃圾清运的问题,乡政府每年安排的办公经费和公共运行维护费用,且划拨到各村。各村的垃圾清运工作由各村负责清理到乡政府指定地点,垃圾清运所产生的一系列费用由各村在以上安排的资金项目中列支。乡政府将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考核,以确保工作落实。

  赵奎金代表,再次感谢您对西北乡各项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元市朝天区西北乡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8日

  广元市朝天区西北乡党政办 2015年7月28日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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