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朝民发〔2015〕1号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5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2015年5月7日
2015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推进“四个全面”建设的关键之年,民政事业要适应新常态,就必须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切实提高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层政权、优抚安置、防灾减灾等工作水平,不断强化和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努力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篇章。
一、社会救助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建设,深入实施“十大专项救助制度”。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全区城乡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分别达248元和110元。加快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应用,继续实施城乡低保动态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基层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推进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参保参合率达到100%。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力度,完善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50%,加强敬老院规范化建设。
二、防灾减灾和救灾
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健全救灾预警、应急响应、灾害评估等机制,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完善民政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实现省、市、区、乡(镇)四级互联互通,认真做好全省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演练,促进全区综合救灾的信息化和科技化。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等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和安全温暖过冬。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加大和丰富救灾物资储备。培训灾害信息员90名,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
三、双拥和优抚安置
大力开展第十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深化拥军优属工作。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开展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数据更新和审定工作。加强光荣院管理,新增光荣院床位50张,床位入住率不低于80%,利用光荣院空余床位开展短期疗养。认真做好伤残评定和烈士评定,推进烈士褒扬工作。全面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做好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岗位安置和伤病残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加大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力度,落实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实现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知晓率100%和参训退役士兵培训率100%。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和烈士纪念日系列活动。
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
深入落实《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发挥养老服务业扩大投资、促进消费、拉动就业的综合带动功能,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新增改造养老床位230张,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个,为500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完成8个农村幸福院建设,全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70%。区本级每年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集中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比例不低于50%。认真落实城镇“三无”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残疾人福利政策。切实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积极争取慈善项目。继续加强福利彩票销售和公益金使用管理。
五、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管理
加大行政区划政策研究,做好乡镇区划调整等重大行政区划管理体制改革调研论证工作。逐步开展区域内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边界联检和平安边界建设。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积极推广在救助管理机构设立反家暴庇护中心。有序推进殡葬改革,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加大殡葬执法力度,深入实施惠民殡葬救助政策。提高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服务管理水平。
六、城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和创新社区治理的通知》精神,创新社区治理机制和治理方式。深入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十大制度”,健全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协商议事制度,完善社区对话机制,广泛开展基层协商活动。继续抓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完善和落实工作,依法厘清乡(镇)与村(社区)的权责边界,探索村(居)民自治新路子。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践,进一步发挥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强化村级民主监督。扎实开展社区标准化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和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健全新型社区治理和服务体制,强化社区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服务队伍、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农村社区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加强村(社区)干部培训,开展社区建设和创新社区治理示范培训。
七、社会组织管理
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制定并落实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具体办法,取消对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和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积极做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开展行业自律。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八、完善综合能力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全面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能,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和行政效能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继续实施民政“十二五”规划,科学研究编制“十三五”民政规划。加强民政工作队伍建设。狠抓民政新闻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民政政策。要加强信访规范化建设,严格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5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2015年5月7日
2015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推进“四个全面”建设的关键之年,民政事业要适应新常态,就必须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切实提高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层政权、优抚安置、防灾减灾等工作水平,不断强化和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努力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篇章。
一、社会救助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建设,深入实施“十大专项救助制度”。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全区城乡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分别达248元和110元。加快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应用,继续实施城乡低保动态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基层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推进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参保参合率达到100%。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力度,完善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50%,加强敬老院规范化建设。
二、防灾减灾和救灾
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健全救灾预警、应急响应、灾害评估等机制,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完善民政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实现省、市、区、乡(镇)四级互联互通,认真做好全省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演练,促进全区综合救灾的信息化和科技化。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等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和安全温暖过冬。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加大和丰富救灾物资储备。培训灾害信息员90名,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
三、双拥和优抚安置
大力开展第十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深化拥军优属工作。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开展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数据更新和审定工作。加强光荣院管理,新增光荣院床位50张,床位入住率不低于80%,利用光荣院空余床位开展短期疗养。认真做好伤残评定和烈士评定,推进烈士褒扬工作。全面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做好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岗位安置和伤病残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加大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力度,落实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实现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知晓率100%和参训退役士兵培训率100%。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和烈士纪念日系列活动。
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
深入落实《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发挥养老服务业扩大投资、促进消费、拉动就业的综合带动功能,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新增改造养老床位230张,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个,为500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完成8个农村幸福院建设,全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70%。区本级每年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集中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比例不低于50%。认真落实城镇“三无”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残疾人福利政策。切实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积极争取慈善项目。继续加强福利彩票销售和公益金使用管理。
五、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管理
加大行政区划政策研究,做好乡镇区划调整等重大行政区划管理体制改革调研论证工作。逐步开展区域内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边界联检和平安边界建设。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积极推广在救助管理机构设立反家暴庇护中心。有序推进殡葬改革,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加大殡葬执法力度,深入实施惠民殡葬救助政策。提高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服务管理水平。
六、城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和创新社区治理的通知》精神,创新社区治理机制和治理方式。深入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十大制度”,健全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协商议事制度,完善社区对话机制,广泛开展基层协商活动。继续抓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完善和落实工作,依法厘清乡(镇)与村(社区)的权责边界,探索村(居)民自治新路子。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践,进一步发挥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强化村级民主监督。扎实开展社区标准化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和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健全新型社区治理和服务体制,强化社区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服务队伍、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农村社区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加强村(社区)干部培训,开展社区建设和创新社区治理示范培训。
七、社会组织管理
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制定并落实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具体办法,取消对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和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积极做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开展行业自律。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八、完善综合能力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全面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能,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和行政效能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继续实施民政“十二五”规划,科学研究编制“十三五”民政规划。加强民政工作队伍建设。狠抓民政新闻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民政政策。要加强信访规范化建设,严格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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