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4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广朝民发〔2015〕29号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关于表彰2014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民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2014年,我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突出保障和改善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各项民政事业呈现岀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民政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并在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朝天镇等10个民政工作绩效考核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名单附后),对羊木民政所等15个单项民政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名单附后),对基层政权和社会福利股等7个先进股室(挂靠、直属事业单位)予以表彰(名单附后),对陈晓琼等6名民政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各单位和个人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奋发进取,扎实工作,积极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推进全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特此通报
附件:2014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2015年5月11日
附件:
2014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名 单
一、先进单位
(一)2014年度民政工作绩效考核先进单位(10个)
一等奖:朝天镇 羊木镇
二等奖:东溪河乡 转斗乡 中子镇
三等奖:宣河乡 两河口乡 西北乡 李家乡 临溪乡
(二)2014年度单项民政工作先进单位(15个)
1.社会福利工作先进单位
羊木镇民政所 蒲家乡民政所 鱼洞乡民政所
2.城乡社区建设先进单位
中子镇民政所 青林乡民政所 转斗乡民政所
3.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
麻柳乡民政所 东溪河乡民政所 两河口乡民政所
4.救灾救济工作先进单位
曾家镇民政所 柏杨乡民政所 汪家乡民政所
5.双拥优抚工作先进单位
朝天镇民政所 沙河镇民政所 临溪乡民政所
(三)局机关各股室先进单位
基层政权和社会福利股 救灾救济股
办公室 社会救助股
(四)局机关挂靠、直属事业先进单位
区敬老院 区老龄办 区婚登处
二、先进个人
陈晓琼 基层政权和社会福利股股长
蒋黎明 办公室主任
卢 军 计财股股长
谢 峰 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股长
杨丽萍 区婚登处干部
杨 琴 社会救助股干部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关于表彰2014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民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2014年,我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突出保障和改善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各项民政事业呈现岀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民政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并在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朝天镇等10个民政工作绩效考核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名单附后),对羊木民政所等15个单项民政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名单附后),对基层政权和社会福利股等7个先进股室(挂靠、直属事业单位)予以表彰(名单附后),对陈晓琼等6名民政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各单位和个人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奋发进取,扎实工作,积极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推进全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特此通报
附件:2014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2015年5月11日
附件:
2014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名 单
一、先进单位
(一)2014年度民政工作绩效考核先进单位(10个)
一等奖:朝天镇 羊木镇
二等奖:东溪河乡 转斗乡 中子镇
三等奖:宣河乡 两河口乡 西北乡 李家乡 临溪乡
(二)2014年度单项民政工作先进单位(15个)
1.社会福利工作先进单位
羊木镇民政所 蒲家乡民政所 鱼洞乡民政所
2.城乡社区建设先进单位
中子镇民政所 青林乡民政所 转斗乡民政所
3.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
麻柳乡民政所 东溪河乡民政所 两河口乡民政所
4.救灾救济工作先进单位
曾家镇民政所 柏杨乡民政所 汪家乡民政所
5.双拥优抚工作先进单位
朝天镇民政所 沙河镇民政所 临溪乡民政所
(三)局机关各股室先进单位
基层政权和社会福利股 救灾救济股
办公室 社会救助股
(四)局机关挂靠、直属事业先进单位
区敬老院 区老龄办 区婚登处
二、先进个人
陈晓琼 基层政权和社会福利股股长
蒋黎明 办公室主任
卢 军 计财股股长
谢 峰 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股长
杨丽萍 区婚登处干部
杨 琴 社会救助股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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