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所、队(中心),机关各股室: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控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9月20日---9月30日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品种。米面粮油、肉及肉制品、酒类、熟食制品、乳制品、豆制品、蔬菜、水产品、饮料、腌腊制品、保健食品、婴幼儿奶粉、月饼及糕点、礼品盒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节日食品。
(二)重点环节。食品生产加工(含小作坊)、商场、超市、食品批发户、各餐饮服务单位。
(三)重点区域。以城区、城乡结合部及中心场镇为重点,突出抓好旅游景区、农家乐、学校周边、建筑工地食堂等。
1.生产加工环节。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和出厂检验制度;坚决打击生产过程中食品非法添加、滥用乱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再生产加工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加工中秋月饼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加大抽检力度,防止不合格月饼流入市场。
2.流通环节。突出节日消费量大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种,突出乳制品、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特别是最近新闻媒体报道的不合格企业生产的问题辣条等突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专项检查,尤其要加强超市、农贸市场、经营店的监督检查;严格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坚决查处超范围经营以及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特别是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3.餐饮消费环节。以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及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米面油、肉、蛋、乳等大宗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为重点品种,以原材料采购和贮存、凉菜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等为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风险排查,严禁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野蘑菇、野菜、野果等,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检查方式
以各所开展专项检查、局领导带队督查的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秋国庆是广大人民群众非常重要的节日,探亲访友、娱乐聚餐增多,是食品安全工作的敏感期和高发期。各所要以对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树立本系统良好社会形象的集体意识出发,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检查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或安排,明确责任和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专项检查,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各所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此次专项检查有关事项,争取支持,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责任。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正确引导公众消费,增强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努力营造喜庆、欢乐、和谐的节日氛围。
(三)依法行政,严格监督。此次专项检查,是食品药品和工商监管新体制运行以来开展的又一次集中活动,必须靠铁的纪律落实责任,在落实责任中严明纪律,树立和展现食品药品和工商监管部门良好形象。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依法行政,努力做到专项检查工作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紧密结合,防止不作为,杜绝乱作为。要做到文明执法、理性执法、科学执法,既要严格执行纪律,依法行政,又要掌握技巧,权责一致,做到法理相结合,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大排查,消除隐患。针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苗头性问题,要追根溯源、查深查透、有效控制、及早解决,将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特别要加大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落实整改到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所于9月30日前将节前检查情况报食品流通监管股。
附件:2015年中秋、国庆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表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控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9月20日---9月30日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品种。米面粮油、肉及肉制品、酒类、熟食制品、乳制品、豆制品、蔬菜、水产品、饮料、腌腊制品、保健食品、婴幼儿奶粉、月饼及糕点、礼品盒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节日食品。
(二)重点环节。食品生产加工(含小作坊)、商场、超市、食品批发户、各餐饮服务单位。
(三)重点区域。以城区、城乡结合部及中心场镇为重点,突出抓好旅游景区、农家乐、学校周边、建筑工地食堂等。
1.生产加工环节。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和出厂检验制度;坚决打击生产过程中食品非法添加、滥用乱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再生产加工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加工中秋月饼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加大抽检力度,防止不合格月饼流入市场。
2.流通环节。突出节日消费量大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种,突出乳制品、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特别是最近新闻媒体报道的不合格企业生产的问题辣条等突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专项检查,尤其要加强超市、农贸市场、经营店的监督检查;严格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坚决查处超范围经营以及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特别是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3.餐饮消费环节。以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及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米面油、肉、蛋、乳等大宗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为重点品种,以原材料采购和贮存、凉菜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等为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风险排查,严禁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野蘑菇、野菜、野果等,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检查方式
以各所开展专项检查、局领导带队督查的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秋国庆是广大人民群众非常重要的节日,探亲访友、娱乐聚餐增多,是食品安全工作的敏感期和高发期。各所要以对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树立本系统良好社会形象的集体意识出发,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检查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或安排,明确责任和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专项检查,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各所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此次专项检查有关事项,争取支持,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责任。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正确引导公众消费,增强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努力营造喜庆、欢乐、和谐的节日氛围。
(三)依法行政,严格监督。此次专项检查,是食品药品和工商监管新体制运行以来开展的又一次集中活动,必须靠铁的纪律落实责任,在落实责任中严明纪律,树立和展现食品药品和工商监管部门良好形象。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依法行政,努力做到专项检查工作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紧密结合,防止不作为,杜绝乱作为。要做到文明执法、理性执法、科学执法,既要严格执行纪律,依法行政,又要掌握技巧,权责一致,做到法理相结合,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大排查,消除隐患。针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苗头性问题,要追根溯源、查深查透、有效控制、及早解决,将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特别要加大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落实整改到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所于9月30日前将节前检查情况报食品流通监管股。
附件:2015年中秋、国庆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表
广元市朝天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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