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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主要职责
发文日期: 2015-10-28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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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编制辖区内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牵头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单位、各行业、各乡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三)指导、管理和开展全区人民调解工作。

  (四)组织、指导和协调开展全区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

  (五)统筹、协调开展全区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区法律服务行业,开展公证、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外来企业投诉工作。

  (七)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财务装备和基层基础建设及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八)管理、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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