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改落实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的报告
索 引 号 : 008462285/2015-00034 |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15-10-28 |
发布时间: 2015-10-2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民〔2015〕9号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关于整改落实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的
报 告
区人大常委会:
2014年10月31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大会,对区民政局近年来的工作进行了评议,会议指出了民政工作6个方面的主要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接到意见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整改措施,确定整改内容,拟定整改方案,分解落实整改任务,全面认真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将整改工作情况做如下简要报告。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视问题抓整改
(一)抓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认真对待人大评议,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帮助解决民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改进和推动我区民政工作的有效途径。这次评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是以关心我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高民政工作的地位为出发点的,因此,我们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和为民服务的本领,才能促进全区民政事业跨越发展。同时,我们深切地体会到人民群众对民政事业的殷切期望,只有把压力变为动力,继续扎实抓好“一讲二问三点评”的政治业务学习活动,才能无愧于区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对我们的关怀,无愧于人民群众的期望。
(二)建机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评议工作会召开之后,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整改领导小组由局长何岸虎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活动的日常工作,并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将整改工作与民政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督促检查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整改工作领导有力。
(三)明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抓实抓到位。根据区人大评议中提到的问题和意见,我们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梳理,将意见和建议分发给相关股室和单位,并明确了各自的责任,要求各相关股室多从主观上找原因,认真对照相关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方法和整改时间,并建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局办公室负责实施的督查制度。对区人大评议中提到的具体事例,都进行了具体落实,查清原因;对不属于民政职能范围的,进行了解释,得到了代表和群众的理解。
二、突出重点,逐项落实,扎扎实实抓整改
(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管理工作水平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低保动态管理制度。建立了动态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动态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头;建立了群众监督制度,确保动态管理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了动态管理审核制度,保障了群众的根本利益;建立了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待遇备案制度,保障了动态管理工作公平公正。二是动态管理做到“五个坚持”。坚持动态政策“大声讲”,深入基层下发1万余份政策宣传资料,做到发放不漏户,户户有资料,充实了宣传力量,增强了宣传效果。坚持进出标准“动真格”,全区低保动态工作共清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377户4719人,新增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287户4489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坚持动态过程“全透明”, 扎实开好党委(组)会、村组干部会、村民小组会、村民代表会、核查小组会等“五会”,全方位公开操作程序。坚持信息核实“严把关”,帮助困难群众把好“申请关”,确保救助对象不错不漏,针对申请对象的收入情况把好“初审关”,确保收入情况准确无误,各乡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工作,切实把好“审核关”,区民政局做好公开公示和明察暗访工作,严格把好“审批关”。坚持资金发放“全封闭”。开设了低保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在低保资金的发放上,我区实行银行打卡直发,既确保安全又方便群众,真正实现了保障资金全封闭运行。三是扎实开展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年初以来,我局组织精干力量会同各乡镇扎实开展了低保动态清理工作,下发了相关文件,制定了动态清理实施方案,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进行及时清理,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效果显著。全年共纳入城乡低保1278户1982人、7413户19460人,累计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达 219元、96元,共发放低保资金2807万元。
(二)关于提高医疗救助工作水平情况。一是建立了三级医疗救助网络体系。在各村设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点,各乡镇设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站,在区设立了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了“区、乡(镇)、村(社区)”三级救助网络。并利用各站点加强了对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到了医疗救助政策家喻户晓,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二是医疗救助整体水平显著提高。在严格把握医疗救助政策的前提下,坚持用活、用够、用好的原则,既有落实政策的严肃性,又兼具落实政策的灵活性,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全年共资助困难群众参合参保23610人,投入资金174万元,纳入城乡医疗救助对象3267人,发放救助资金665.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均达到56%,医疗救助能力得到了增强。
(三)关于加大救灾救济力度工作情况。一是救灾救济工作推进有力。开展了灾害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全区共培训灾害信息员221名。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落实了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加强了救灾物质、资金的储备和管理工作,储备救灾粮油1000吨,棉衣棉被4000套。及时组织精干力量深入灾区查灾、核实,妥善安置灾民,确保受灾群众“五有”。今年共核实农房恢复重建25户,纳入受损农房维修加固108户,去冬今春为全区18696名困难群众及时解决了口粮和取暖问题,共发放救灾资金508万元。二是“十大救助”制度全面落实。深入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建立了区、乡(镇)、村三级救助服务网络。民政部门主动作为,牵头推进,建立了“十大救助制度”的统一协调机构,配齐了窗口和工作人员,统筹了救助资源,整合了救助力量,完善了救助网络,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救助机制和统筹协调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三是建立了救助资金限时兑付机制。进一步优化了社会救助程序,减少了中间审批环节,开辟救助工作快捷通道。实行各类定补资金每季首月15日前银行直发,突出资金支付的及时性、便民性。特别是针对临时救助资金,做到了即审即发,突出了救急救难的目的。
(四)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情况。一是养老服务总体规划到位。我区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到2020年,逐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7个城镇社区,所有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养老床位数达到2300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养老服务业提供就业岗位350个。二是养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在全区建立了城乡日间照料中心9个,为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达2310人,新增改造养老床位160张,为城乡老人提供多样化、精细化的为老服务工作。农村养老服务网络逐步健全,在全区范围内建成了9个农村幸福院,共投入资金50余万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58%。外出培训护理人员2人,组织全区护理人员开展培训活动2次,培训人员20余人次,提高了护理水平。
(五)关于强化殡葬改革管理工作情况。一是继续加大殡葬管理和宣传力度。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继续采取高压态势,狠抓火化率不放松。加大了土葬和套棺重葬的查处力度和丧葬用品市场管理力度。广泛宣传殡葬法规和政策,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0余人次,全区应火化人员火化率达到了100%。规划在近三年内,继续扩大火化区域,改变部分地区火化区规划不合理的现象,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负担。二是狠抓殡葬服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对殡葬政策进行广泛的宣传,公开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积极协调殡服单位,降低对困难群众的火化服务收费标准,建立困难群众火化服务“绿色通道”,切实做到明确收费项目,不随意增加服务费用。三是加大了殡葬救助工作力度。加强殡葬救助政策的宣传,鼓励群众开展绿色殡葬、节地殡葬,不断增强环保殡葬的意识。出台了《殡葬救助条例》,落实了惠民殡葬救助制度,全年共发放殡葬救助资金0.69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殡葬负担。
(六)关于加强民政队伍建设的情况。一是加强了学习型机关的建设。坚持实行“一讲、二问、三评”的例会学习制度,即干部讲业务,大家提问题,领导做讲评,为全体干部的学习和交流搭建了很好的平台,既增强了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又提高了干部职工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力地促进了学习型机关的建设。今年4月份和11月份,由局机关业务骨干和市局专家分别开展了针对全区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活动,培训人次达到了110人次。二是积极创建廉洁型机关。结合我局实际,通过请专家讲学辅学、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件剖析、老复军人讲传统等形式,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特别是加强了民政资金的监管和督查力度,严格民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强化民政重点项目的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从管理机制上构建防线,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大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营造宣传氛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广大党员的思想认识与宗旨意识明显强化,工作作风与精神风貌明显提升,工作能力和成绩显著提高,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得到初步确立,收到了显著的成效。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2015年1月28日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关于整改落实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的
报 告
区人大常委会:
2014年10月31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大会,对区民政局近年来的工作进行了评议,会议指出了民政工作6个方面的主要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接到意见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整改措施,确定整改内容,拟定整改方案,分解落实整改任务,全面认真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将整改工作情况做如下简要报告。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视问题抓整改
(一)抓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认真对待人大评议,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帮助解决民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改进和推动我区民政工作的有效途径。这次评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是以关心我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高民政工作的地位为出发点的,因此,我们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和为民服务的本领,才能促进全区民政事业跨越发展。同时,我们深切地体会到人民群众对民政事业的殷切期望,只有把压力变为动力,继续扎实抓好“一讲二问三点评”的政治业务学习活动,才能无愧于区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对我们的关怀,无愧于人民群众的期望。
(二)建机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评议工作会召开之后,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整改领导小组由局长何岸虎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活动的日常工作,并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将整改工作与民政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督促检查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整改工作领导有力。
(三)明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抓实抓到位。根据区人大评议中提到的问题和意见,我们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梳理,将意见和建议分发给相关股室和单位,并明确了各自的责任,要求各相关股室多从主观上找原因,认真对照相关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方法和整改时间,并建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局办公室负责实施的督查制度。对区人大评议中提到的具体事例,都进行了具体落实,查清原因;对不属于民政职能范围的,进行了解释,得到了代表和群众的理解。
二、突出重点,逐项落实,扎扎实实抓整改
(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管理工作水平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低保动态管理制度。建立了动态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动态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头;建立了群众监督制度,确保动态管理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了动态管理审核制度,保障了群众的根本利益;建立了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待遇备案制度,保障了动态管理工作公平公正。二是动态管理做到“五个坚持”。坚持动态政策“大声讲”,深入基层下发1万余份政策宣传资料,做到发放不漏户,户户有资料,充实了宣传力量,增强了宣传效果。坚持进出标准“动真格”,全区低保动态工作共清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377户4719人,新增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287户4489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坚持动态过程“全透明”, 扎实开好党委(组)会、村组干部会、村民小组会、村民代表会、核查小组会等“五会”,全方位公开操作程序。坚持信息核实“严把关”,帮助困难群众把好“申请关”,确保救助对象不错不漏,针对申请对象的收入情况把好“初审关”,确保收入情况准确无误,各乡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工作,切实把好“审核关”,区民政局做好公开公示和明察暗访工作,严格把好“审批关”。坚持资金发放“全封闭”。开设了低保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在低保资金的发放上,我区实行银行打卡直发,既确保安全又方便群众,真正实现了保障资金全封闭运行。三是扎实开展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年初以来,我局组织精干力量会同各乡镇扎实开展了低保动态清理工作,下发了相关文件,制定了动态清理实施方案,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进行及时清理,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效果显著。全年共纳入城乡低保1278户1982人、7413户19460人,累计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达 219元、96元,共发放低保资金2807万元。
(二)关于提高医疗救助工作水平情况。一是建立了三级医疗救助网络体系。在各村设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点,各乡镇设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站,在区设立了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了“区、乡(镇)、村(社区)”三级救助网络。并利用各站点加强了对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到了医疗救助政策家喻户晓,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二是医疗救助整体水平显著提高。在严格把握医疗救助政策的前提下,坚持用活、用够、用好的原则,既有落实政策的严肃性,又兼具落实政策的灵活性,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全年共资助困难群众参合参保23610人,投入资金174万元,纳入城乡医疗救助对象3267人,发放救助资金665.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均达到56%,医疗救助能力得到了增强。
(三)关于加大救灾救济力度工作情况。一是救灾救济工作推进有力。开展了灾害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全区共培训灾害信息员221名。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落实了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加强了救灾物质、资金的储备和管理工作,储备救灾粮油1000吨,棉衣棉被4000套。及时组织精干力量深入灾区查灾、核实,妥善安置灾民,确保受灾群众“五有”。今年共核实农房恢复重建25户,纳入受损农房维修加固108户,去冬今春为全区18696名困难群众及时解决了口粮和取暖问题,共发放救灾资金508万元。二是“十大救助”制度全面落实。深入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建立了区、乡(镇)、村三级救助服务网络。民政部门主动作为,牵头推进,建立了“十大救助制度”的统一协调机构,配齐了窗口和工作人员,统筹了救助资源,整合了救助力量,完善了救助网络,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救助机制和统筹协调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三是建立了救助资金限时兑付机制。进一步优化了社会救助程序,减少了中间审批环节,开辟救助工作快捷通道。实行各类定补资金每季首月15日前银行直发,突出资金支付的及时性、便民性。特别是针对临时救助资金,做到了即审即发,突出了救急救难的目的。
(四)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情况。一是养老服务总体规划到位。我区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到2020年,逐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7个城镇社区,所有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养老床位数达到2300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养老服务业提供就业岗位350个。二是养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在全区建立了城乡日间照料中心9个,为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达2310人,新增改造养老床位160张,为城乡老人提供多样化、精细化的为老服务工作。农村养老服务网络逐步健全,在全区范围内建成了9个农村幸福院,共投入资金50余万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58%。外出培训护理人员2人,组织全区护理人员开展培训活动2次,培训人员20余人次,提高了护理水平。
(五)关于强化殡葬改革管理工作情况。一是继续加大殡葬管理和宣传力度。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继续采取高压态势,狠抓火化率不放松。加大了土葬和套棺重葬的查处力度和丧葬用品市场管理力度。广泛宣传殡葬法规和政策,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0余人次,全区应火化人员火化率达到了100%。规划在近三年内,继续扩大火化区域,改变部分地区火化区规划不合理的现象,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负担。二是狠抓殡葬服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对殡葬政策进行广泛的宣传,公开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积极协调殡服单位,降低对困难群众的火化服务收费标准,建立困难群众火化服务“绿色通道”,切实做到明确收费项目,不随意增加服务费用。三是加大了殡葬救助工作力度。加强殡葬救助政策的宣传,鼓励群众开展绿色殡葬、节地殡葬,不断增强环保殡葬的意识。出台了《殡葬救助条例》,落实了惠民殡葬救助制度,全年共发放殡葬救助资金0.69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殡葬负担。
(六)关于加强民政队伍建设的情况。一是加强了学习型机关的建设。坚持实行“一讲、二问、三评”的例会学习制度,即干部讲业务,大家提问题,领导做讲评,为全体干部的学习和交流搭建了很好的平台,既增强了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又提高了干部职工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力地促进了学习型机关的建设。今年4月份和11月份,由局机关业务骨干和市局专家分别开展了针对全区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活动,培训人次达到了110人次。二是积极创建廉洁型机关。结合我局实际,通过请专家讲学辅学、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件剖析、老复军人讲传统等形式,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特别是加强了民政资金的监管和督查力度,严格民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强化民政重点项目的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从管理机制上构建防线,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大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营造宣传氛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广大党员的思想认识与宗旨意识明显强化,工作作风与精神风貌明显提升,工作能力和成绩显著提高,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得到初步确立,收到了显著的成效。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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