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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平溪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664/2015-00021 发布机构: 平溪乡 成文日期: 2015-10-28
发布时间: 2015-10-2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平溪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为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平溪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 佳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李 枢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徐 红 司法所所长、党政办负责人

  赵顺义 财政所负责人

  雷翔元 农业站站长

  杨芯蕊 民政所负责人

  孙小明 林业站站长

  赵家进 乡卫生院院长

  李永斌 计生办负责人

  胡玉萍 计生服务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永斌同志兼任负责日常业务。

  2015年3月23日

  

  

  

  

  

  抄送: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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