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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朝天区陈家乡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5-10-28   发布机构: 陈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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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朝陈府发〔2015〕75号

  广元市朝天区陈家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朝天区陈家乡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现将《朝天区陈家乡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陈家乡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2日


  陈家乡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目前,已进入森林防火警戒期,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全面防控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和灾害损失。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和落实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坚持政府推动,部门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积极营造全民防火的良好工作氛围,确保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保持林区秩序稳定,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基层管护责任制、部门分工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村主任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实行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家长包家庭成员的责任机制。各级要一级一级将防火责任落实到组直到户,强化林区管护责任,要严格按照分片、划段的办法,确保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人头。对因安排部署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火源管理不到位、队伍建设不到位、检查督促不到位、火案查处不到位,拒不整改火灾隐患,连续发生森林火灾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切实开展宣传教育。各村委会要把森林防火宣传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利用召开会议,走家窜户等多种宣传方式、多渠道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用火知识,强化依法用火责任,提高全乡人民的森林防火意识,特别是要抓好《森林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的宣传学习;各村要在交通要道利用道路堡坎用油漆或石灰书写相关的宣传标语,同时在村委会办公场所张贴有关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扑火方法、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栏,在进林路口、临近林边耕地等重点地段设置宣传、警示标语、标牌。陈家乡小学要严格落实开展好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林区各村、组要安排人员巡山护林,提醒农户注意森林防火。各村、各部门要组织相应的防火宣传活动,把宣传工作融入到日常管理中,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做好火源管理,抓好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各村要切实加强野外火源和隐患排查。一是要加强林区内的巡护,重点布防,采取有力措施,严加防范,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限期整改,并落实专人负责。特别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要确保山林“山林有人看、路口有人守、墓区有人查,田边有人巡,严防死守”,坚决堵住火源进山;二是要抓好无民事行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管控,对坟地户主和“痴、呆、聋、哑、疯”五种人要清理登记造册,落实监护人,明确监护责任,还要防止未成年人进入林区用火、玩火;三是要严厉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充分运用法律法规从严处罚违规用火行为,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

  (四)全面做好应急准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各村建立义务扑火队,开展森林防火扑救知识培训,组织扑火队进行演练,确保扑火救灾时能拉的出、上的去、扑得灭的作用。二是要及时处置火情,防止小火酿成大灾,造成恶劣影响,一旦遇有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处置,有关领导要靠前指挥,科学组织,迅速出击,确保安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把火灾控制在最小范围,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各村不得组织老弱妇幼及中小学生进入火场灭火。

  (五)严肃查处,依法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乡林业站要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火灾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查清火灾原因‘依法严惩火灾肇事者。切实起到震慑违法用火,警示广大群众,增强全民防火意识的作用。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手续,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值班小组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坚决杜绝离岗、漏岗现象,准确、及时、逐级上报火情信息,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越级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各村加强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目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森林防火值班,保证24小时有值班人员,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守,对工作疏忽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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